北大教授沈岿:各地限制未接种者出行是违背法治原则的
近日,有些地方(如江西赣州定南县、安远县、鹰潭市月湖区,浙江青田县,陕西韩城等)发布内容类似的文件,宣告自特定日子开始,将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进入超市、酒店、医院(住院部)、学校、车站、养老院、图书馆、政务大厅、羁押场所、宗教场所、娱乐体育场所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这些文件一经发布,即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质疑者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接种,且不合情理(如因为接种禁忌症而不能接种疫苗的人,必须在进入一些场所之前公开说明自己的身体情况)。那么,这种试图通过限制未接种疫苗者进入重点公共场所的方式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的举措,法律依据何在?导致其无法令人普遍接受的真正症结在哪里?
在新冠变异病毒(如阿尔法、德尔塔)引发全球疫情新一轮危机的形势下,我国采取的严防境外输入和境内传播的模式依然显现其独特的成效,但也消耗了巨大的行政、社会成本。尤其是,随着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日益临近,要求所有国外参赛选手都必须在入境后隔离14天、甚至加上7天的观察,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在足球世界杯亚洲区40强预选赛中,因为马尔代夫和叙利亚足球队有新冠病毒感染,中国足球队不得不移师主场至阿联酋的做法,也不可能在北京冬奥会上复制。
于是,在长达一年又六个月以后,大到国境线、小到居民楼的“围墙式防控”应该会出现松动。然而,既要松动、又要继续防控新冠病毒或其变异株的传播,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棘手难题。解决这个难题的有效路径,目前较为普遍认可的就是提高疫苗的接种率。换言之,过去更多通过强制集中隔离的围堵防控模式,将逐渐过渡为接种疫苗后群体免疫的防控模式。这是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许多国家认同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全球疫苗免疫联盟于7月12日宣布,已同中国国药集团和科兴公司签署大批量预购协议,国药疫苗和科兴疫苗进入了“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COVAX)疫苗库,将有助于缓解目前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疫苗供应短缺现状。
即便如此,世界上许多国家还是没有实施强制全员接种疫苗的政策,我国也不例外。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恐怕还是在于为应对新冠病毒而在短期内研发出来的疫苗,毕竟有着一定的试验性,不同人的身体特质对疫苗的反应也会有所不同。即便可以从风险预防的角度划出接种疫苗禁忌人群,但也不能保证在全员强制接种的情况下,不会出现严重反应、后遗症甚至死亡的极端个例。尽管这在数据上可能是小概率的,但对于任何一个生命而言,只要发生的,就是百分之百的悲剧。许多国家政府并不愿意轻易担负为绝大多数人健康而强制牺牲个别人健康乃至生命的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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