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生评某大报文章:社会主义为什么要促进“资本”的发展?
笔者近日读到某大报2月8评论部文章《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见附录),中心是强调社会主义中国要发挥“资本”作用,促进“资本有序发展”。这种观点正确吗?
第一,该文扭曲了马克思主义的“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的科学含义。
该文论证的第一个根据是“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但文章对此认识是错误的。“资本”概念对人们太熟悉不过了,但熟知未必真知。马克思认为:
1、资本不是物,而是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产生,就产生了“资本”概念。但资本家包括资本主义的思想理论家都没有没有认识到资本的特性、本性。他们只是把“资本”看作参与生产过程中的“物”和一切生产资料,如英国自由主义者约翰·穆勒说:“所谓资本是手段与工具”。马克思揭示了“资本”的本质。他说“资本不是任何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品上,给这个物品一种独特的社会性质。”“纺纱机是织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但该文把马克思思想又倒退回去,把“资本”只是看做一种“生产要素”。这是错误的。
2、资本不是任何生产关系,而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马克思也讲得清清楚楚,“资本也是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资本确实是货币,但不是任何货币都是资本,只有能够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货币才是资本。剩余价值不是流通中产生的,而是在生产资料归资本家占有的生产关系下的生产过程由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创造的,是资本家无偿占有劳动者“劳动”的结果。资本的行为规律就是把劳动力和土地作为商品投入到生产过程中,才能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就是资本主义,或者说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二者完全划等号。但该文只字不提“资本”的资本主义属性,而把“资本”看做一个中性概念,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
3、资本不是一般的“逐利性”,而是唯利是图。马克思讲过,人们的任何活动都同利益有关,没有利益就没有任何的生产实践活动。但追逐利益包括两种:一种是合理正当的利益,它主要是依靠劳动者的自身劳动实现的利益。另一种是不合理不正当的利益,它主要是更多的占有他人的劳动实现利益。资本的“逐利性”不是任何的追逐利益的行为,而是追逐占有他人的劳动即剥削他人的利益,而且这种“逐利性”是残酷的、血腥的。马克思有两段形容资本的“逐利性”的脍炙人口的名言即:“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 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 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该文大谈特谈资本的“逐利性”,而只是抽象地谈“逐利性”,没有区分“逐利”的正当性与不正当性,实际抽取和否认了“资本”的“剥削”本性、特性,把任何“逐利性”都看做正当合理而加以利用。这是在社会主义招牌之下,理直气壮地公开鼓吹“剥削有功”,鼓吹走资本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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