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与卢世源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八)


  八,现实中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一一生产队模式

  十月革命胜利至今已经过去了100多年的时间。在100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并不仅仅有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苏联模式存在,同时也有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存在:这就是我国农村存在的生产队模式。

  一说到生产队,人们就立即会想到人民公社,就想到吃“大锅饭”、“大呼隆”。而事实上这是一种根本不了解生产队实际情况的误解。在人民公社成立之初,存在有很短一个时期的大食堂,可以称为“大锅饭”,但之后进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之后,就再也不存在什么“大锅饭”,而是真正实现了按劳分配。相比而已,国有企业,倒是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而生产队社员所能享受的只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在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与生产队社员的收入水平会有很大区别:好的生产队每工的工值可以有7、8毛钱;而较差的生产队每工的工值可能只有3、4毛钱,社员的收入水平首先处决于集体生产经营的成果;其次,每个社员的收入水平则直接决定于个人投入集体生产的劳动量。一年下来,工分多的社员可能是四百多个人工(有的农活较重较苦,每天可能记1.5甚至2工),工分少的社员可能只有二、三百个人工。而年终分配是完全按照每个社员工分累计量进行的,是实实在在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按工分配的不仅有现金,还有粮食。粮食的分配采用口粮和工分粮分配:口粮是按每户人数进行分配的粮食,即人口越多粮食越多;工分粮是按照工分的多少进行分配的粮食,即工分越多,粮食越多。口粮也是要按单价进行现金核算的,如果人口较多而工分累计较少,工分收入不足以抵销口粮金额,就会形成超支,这类农户需要用现金补足差额。

  生产队,从名称上来说,它就是一个生产组织。但事实上它却是一个真正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实体;相反的,“国营企业”似乎是一个高大上的企业名称,而事实上它却只是一个生产组织。这是为什么?因为生产队,它有自己的、内部的利益主体一一社员,而生产队也有自己的、完整独立的价值运动一一即劳动投入→消费品或消费金……的不断循环。一个生产队,年终所能分配的,只能是本队劳动集体的生产成果,“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这种分配模式决定生产队是一个以满足社员消费需要为核心的经济实体。而国营企业就不一样了:它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这个主体不是在企业的内部,而是在企业的外部;企业职工的收入与企业的生产成果也没有关系,无论盈利还是亏损,职工的工资是不变的,国营企业本身不存在独立完整的价值运动,它只是按照国家指令组织生产的一个生产组织。正是由于国营企业缺乏经济实体的性质,它因为缺少人格化的利益主体而必然缺乏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查看余下82%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赞赏备注

长按二维码打赏

评论(我来首评..)

大家都在看

热评文章
热点文章
热赞文章
0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