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生:是“以暴制暴”,还是正当行使民主权利?


是“以暴制暴”,还是正当行使民主权利?

——“偷拍门”事件的几点理性思考

郝贵生

  四川大学女研究生张薇指责一位农民工“偷拍”自己的事件以来,已经半月有余了。虽然这位女研究生已向农民工“道歉”,但由此引发的后续事件一件接一件。甚至引发北京某大报发声,指责网民对张薇的“网暴”行为该停止了。6月21日下午,四川大学已对张薇做出组织处理。笔者也非常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进程。因此也谈谈对这一事件的几点深层次的理性思考。

  一、张薇的错误究竟是什么?

  张薇显然是这个事件的主角。但张薇的错误究竟是什么?认识并不相同。为什么芝麻大的一件小事在全国引发如此之大的轰动?笔者通过对事件的来龙去脉的分析及综合网友的评论。关键在于张薇在这一事件表现出的与普通他人的“特殊的错误”。

  第一,主观唯心主义的方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就主观推断对方拍照自己。

  第二,没有发现他人侵权,何谈自己的“维权”?任何人都可以“维权”,但前提是确实发现了对方有侵权行为后,才进行自己的“维权”。张薇并没有发现对方有一丝一毫的“侵权”行为,何谈你自己的“维权”行为。这不是典型的污蔑和是非黑白颠倒吗?

  第三,地铁上和解后,继续污蔑丑化农民工。农民工的手机经张薇检查后,这一事件就应该结束。但张薇在明知对方并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后,则继续在网络上发布农民工的照片和对农民工的攻击污蔑。一是语言恶毒,指责农民工是一个“猥琐老头”。二是继续她的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思维方法,如他自己所说,“感觉这个猥琐老头不止一次做案”“如此娴熟地的动作和大言不惭的表现”。三是极端蔑视和瞧不起处在社会最底层的老农民工。且文末还诅咒这个农民工“猥琐男必4”。连最起码的尊敬老人,尊敬劳动者的做人的道德观念都不具备。这是张薇这次事件中的最大的错误。一个堂堂的大学新闻专业的研究生口口声声喊要“维权”,难道他自己的所做作为不就是最大的对他人的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吗?她不仅私自拍照农民工,把照片发到网上,而且竭尽污蔑造谣,把脏水泼到到农民工身上。这也是引发网友的极大愤怒和事件扩大影响的最主要原因。

  第四,虚假的道歉行为。农民工的儿子发现张薇网络上继续攻击其父之后,告到广州某派出所。派出所传唤张薇,张薇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道歉声明。网友评论说,这不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道歉,而是迫于压力的被迫的道歉,是因为她得到消息,四川大学可能要开除他。而且这篇声明说自己“错了”,“不该随意在散布视频”,不该对农民工“进行不当描述”,向农民工及家人致以深深的歉意。明眼人一看,就不是真诚道歉。为什么道歉声明中丝毫没有涉及自己内心为什么要诬陷污蔑他人偷拍自己?为什么在地铁上澄清事实之后,还要把农民工的视频发到网上,还造出如此之多的污蔑词汇?其“不该”、“不当”的内在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一方面大声指责别人侵权,另一方面自己却用实际行动对农民工进行违法“侵权”。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所作所为吗?其目的究竟是什么?如此操作,正说明张薇的人品、道德卑鄙无耻。且网友也用大量事实揭露张薇丝毫没有认识自己的错误。且还在叫嚣自己是一名研究生,怎能向一名低贱的农民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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