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曾明| 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四个谜团”“一个隐忧”


  3月19日《南方都市报》以《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始末:3同学预谋作案,两次挖坑,该负何责》为题报道了3月10日河北邯郸一名初中生遭3名同班同学杀害并掩埋事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引发的社会关注。

  01.

  文中提到,三名涉案嫌疑人均年满12周岁,未满周岁14岁,杀人的被杀的都是同班同学,其中一个杀人者与被害者还是同桌。受害人疑似长期遭受校园霸凌。该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校园霸凌现象、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该如何判决的广泛热议。

  被害学生小光(媒体化名)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臧梵清介绍了有关情况,他18日凌晨陪同死者王某某的父亲一起在殡仪馆见证了尸检过程。“尸检是从0时15分开始,一直到3时45分左右结束的,孩子的父亲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得非常坚强。他其实内心很痛苦,但始终坚持看了整个(尸检)过程,我能感觉到他心里非常煎熬。”

  臧梵清表示,在尸检中他感觉到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是极其恶劣的,行为是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比受害者家属一开始描述的情况要严重很多。“受害者家属一开始描述是只有脸上、面部有一些伤痕,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比他描述要重得多。不光是面部,还有颈部、背部,都有非常严重的、尖锐物体巨大冲击导致的创口,有的(伤口)长度达七八厘米。”

  02.

  如此“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犯罪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阅历极其不相称,这起“极其恶劣”的案件是怎么发生的呢?坦率地说,我至今有四个谜团,萦绕脑海---

  1、这起凶杀案的起因是什么,原因是什么,为了什么?为什么同班同学、同桌同学,非要致同学于死呢?同学杀同学,同桌杀同桌,他们之间有什么仇有什么冤,有什么解不开的心结,有什么不能释怀地巨大仇恨呢?这些仇恨是怎样形成的呢?三个少年恶魔,他们为什么能取得一致的共识,是怎么商量,怎么策划的,怎么实施的呢?

  是什么造成了与他们的年龄、阅历极不相称的凶残性格?是什么导致了他们由清纯少年变成了少年恶魔?

  须知,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地爱,也没有无缘无故地恨。须知,恶魔不是一天就长成的,况且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竟然一下子冒出了三个少年恶魔,其对社会的冲击力足以颠覆世人的认知,让我们这个社会深感震憾!

  2、这个叫小光(媒体化名)的同学受害者死难者,生前受没受过那三个逞凶者的欺凌,受到没有受过那三个行凶者的长期霸凌?我注意到,最初媒体报道学校不承认受害人受过霸凌行为,此案的发生为意外。此次媒体报道“受害人疑似长期遭受校园霸凌”。我倾向于受害人遭受了长期的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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