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成为小恶魔施暴杀人的挡箭牌!
“反正我是未成年人,杀人不用偿命!”在这种有恃无恐心理支配下,一些丧尽天良的小恶魔犯下了一桩桩人神共愤的罪行:
2004年7月27日,黑龙江省通河县风山镇青山村13岁的少年赵力宝强奸了同村14岁的少女明芳,并威胁如敢报警就杀其全家。案发后赵父欲花钱私了,阴谋未逞,就造谣儿子与明芳处对象,明芳母亲宋慧丽气愤不过,提起诉讼,在同意赔偿9021元后,赵力宝被当庭无罪释放。庭审结束回家后赵父怒扇儿子一巴掌,并怒骂道:“有能耐,怎么不把她弄死呢?!”2005年9月26日,判决书下来仅仅5天,溺惯成性的赵力宝就手持尖刀当着明芳的面,对其母连捅19刀致其毙命,然后对着瑟瑟发抖的明芳得意地说道:“这就是报警的下场!”。经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准,赵力宝被判劳动教养一年半,刑满后离开原籍改名换姓混迹于茫茫的人海之中。
2009年10月20日,一个15岁的山西少年在网上发帖雇凶杀母:“她让我没有一点上网自由,我恨她,请帮我除掉她,愿意者请与我联系。”几天后山西省运城市一名同样沉迷网游的初中生,为了200元“报酬”成为凶手,俩人竟联手将那位可怜的母亲砍死。
2012年4月10日,广西河池南丹一名13岁小学六年级小女生,因嫉妒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将其邀至家中杀害并分尸。最终以其监护人赔偿受害者家庭10.8万元结案。
2018年2月3日,湖南益阳沅江市一名年仅12岁的六年级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持刀将母亲杀死。惨案发生后,吴某及其家人无一丝一毫忏悔,反而念念不忘的是吴某能否继续上学的问题。
2020年10月29日,陕西省兴平市金城实验中学初二15岁的休学学生袁啸天被2名社会无业人员和4名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在校生殴打致死,次日遗体被拉运至距兴平市区20公里外的阜寨镇张耳村,残忍地掩埋入野外1.5米深的土坑内。死者遗体被挖出后,双目怒睁,死不瞑目。
…小恶魔们一次次惨无人道的暴行,公众一次次的出离愤怒,然而由于制造这一起起暴行的禽兽不如的少年,作案时都不够刑责年龄,于是一次次地逃脱了法律最严厉的制裁,受到的惩戒也仅仅只是监护人赔偿、做恶者异地继续求学或转入特殊学校感化教育。冰冷无情的法律一次次地开恩,全民一次次无比悲愤的大潮过后,我们的社会又一次次地恢复到以前那种死水微澜的状态。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的初一学生王子耀,被3名同班13岁的同学打掉牙齿,脸部严重毁容、头骨打烂,铁锹砸死后,被挖坑深埋。做案后,3名行凶者没有一丝一毫的惊慌失措和神情异常,而且还企图瞒天过海、统一口径,编造谎言误导对失踪者的搜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