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历史总有一些近似
1942年11月21日和23日,毛主席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结合中国共产党的情况,讲斯大林《论布尔什维克化十二条》。毛主席首先指出,一般地说,中国共产党从它的路线、工作、经验、觉悟程度、同群众的联系来说,是一个布尔什维克党。如果拿完全布尔什维克化的标准来说,那还有许多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接下来,毛主席就逐条进行讲解。第一条,斯大林的原话是:党的中央集权化:要求党的组织具有高度的中央集权化,党的中央应当充分掌握地方组织的权力,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毛主席说,斯大林的第一条讲党是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这一条,就要领导一元化,承认中央的九一决定。(九一决定是指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党要领导军队、政府和民众团体。
斯大林的第二条是,实践检验主义:必须坚持实践检验主义的原则(在这里,实践检验主义就是实践检验理论的意思,主义代表思想或者理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紧密联系工作实践,积极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毛主席说,这一条是讲党特别是党的领导者必须完全精通与革命实践密切联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毛主席说,十年内战时期,有马列主义与非马列主义的斗争。遵义会议以后,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比较正确的。但党内还有很大的缺点,党内产生了一种自由主义坏倾向。遵义会议召开之前,在党内关系问题上,主要偏向是过火的斗争。遵义会议以后,党内的主要偏向是自由主义,而不是过火的斗争。现在我们党内的自由主义相当浓厚,我们应该反对自由主义。
1937年,毛主席写了一篇文章,题为《反对自由主义》。其中列举了自由主义行为的十一条。这次毛主席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级干部的会议上,再提反对自由主义。其中主要是指有些地方的党的组织,特别是一些党的领导干部,对中央提出严格的统一领导和纪律约束表达过一些不满,甚至是不同意见。在发表一些言论时,不负责任,与中央不能保持同调。这对加强党的团结,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是不利的。
在毛主席说到遵义会议前与遵义会议后的区别,提到了两个问题。遵义会议前,党内存在着过火的斗争;在遵义会议之后,党内出现了自由主义的倾向。我感觉,这里似乎有一种历史的相似。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搞过“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就很类似于遵义会议之前的过火斗争。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一些反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思潮开始泛滥,这就类似于遵义会议之后出现的党内自由主义。过火的斗争是极“左”的表现,自由主义是偏右的表现。同样,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是极“左”的表现,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出现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则是偏右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