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生:再谈何祚庥院士观点的错误及其实质
笔者最近写了两篇谈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文章。一篇是《谈谈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几点看法》。文中讲了五个基本观点。
1、这一思想是对马克思“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歪曲。
2、这一思想完全否定劳动者在生产力三要素中的最终决定作用。
3、当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历史作用不能逻辑地提炼、概括、推理为“第一生产力”。
4、这一思想是对西方哲学家哈贝马斯思想的抄袭。
5、现代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和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也是有条件的。
文章发表后,绝大多数网友支持拙文的观点,也有个别网友坚决反对,典型代表就是中国科学院何祚庥院士。之后笔者又写了《何祚庥院士的观点为什么是错误的?》,文中再次阐明了笔者的观点。
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逻辑前提是必须杜撰、创新出构成“生产力”的第四要素。
2、主张“第一生产力”论者谁也讲不清楚科学技术究竟如何从“重要性”转化为“第一性”的。
3、不能借“与时俱进”的哲学观点以发展变化的科学技术推论出变化的哲学观点。
4、是妄图开哲学研究的倒车?还是实事求是,正本清源,拨乱反正?
5、“第一生产力”是在批判毛泽东时代所谓“不重视知识、不重视科学技术”错误的历史背景下提出来的。
第二篇文章发表后,没有看到何院士的反驳声音(也许有,笔者看到的网络有限,没有发现),也有个别网友仍然顽固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所以这些天,“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问题仍然絮绕在自己的头脑中,总感觉意犹未尽。于是再次拿起笔来,在上篇基础上,继续批判何院士错误观点及其实质。
上篇文末写到,主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观点的何院士——“这些人不仅对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对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矛盾原理、而且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完全无知。”那么本文继续深入阐发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的实质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何院士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社会矛盾原理等完全无知呢?何院士的观点的错误实质究竟是什么?
一、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理论与群众史观的内在联系
笔者研究任何一种理论和社会现象总要给这种理论和社会现象定性定位。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理论属于唯物史观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这个基本观点在整个唯物史观体系中的地位作用是什么呢?
唯物史观理论有许许多多的观点,这些观点不是杂乱无章的堆积中在一起,而是有内在联系的一个系统、整体。它有两大基本支柱。一个支柱指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在阶级社会里,就主要表现为阶级矛盾,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社会发展的直接杠杆。另一个支柱就是群众史观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真正主人,同时承认杰出人物的巨大的社会作用。前一支柱是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讲的,后一支柱是从历史的主体即人的角度讲的。正如马克思说,历史活动的事业是群众的事业。这两大支柱相互依赖、密不可分。讲社会基本矛盾不能离开历史的主体即人也就是不能离开人民群众。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的定义就是它在量上是人口的大多数,在质上是推动历史发展前进的,它以劳动人民为主体,同时包括进步的知识分子和剥削阶级的部分成员。生产力既然是人们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那么这里的“人们”显然与群众史观中的“人民群众”完全划等号。这就把作为第一支柱内容中的生产力理论与第二支柱的创造历史的“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