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关于城乡收入差距问题
一、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2.7:1,就是说,城市居民收入相当于农村居民收入的接近三倍。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乡不平衡,必须要想方设法提高农民收入。几乎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将农民增收放在核心位置,就与农村居民收入相对比较低有关。
关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学界也存在着不同意见,因此也有争论。不过,总体来讲,学界和政策部门相对一致的意见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拉大趋势。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最后一句是“生活富裕”,要生活富裕,必然要农村产业兴旺,实际上“产业兴旺”正是二十字总要求的第一句。当前地方政府乡村振兴实践重点也是发展产业,以让农民增收致富。
因为农村居民收入远低于城市居民,就有各种缓解这一问题的办法,具体大概有三种:
第一种,就是前面讲到的发展农村产业,不仅要发展农业,而且要培育新业态,尤其要注重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第一产业为基础,接二(二产)连三(三产),形成第六产业。然而,无论怎么排列组合,在农村发展第二产业的时机已经没有了,休闲农业的市场容量绝对无法为农村6亿居民提供有意义的增收机会。不大规模减少农民,由2亿多农户分享农业GDP和农村有限的产业收入,农民是绝对不可能富裕起来的。
第二种,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以及增加农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收入。所谓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其实就是所谓盘活农民宅基地,让农民腾退出宅基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来卖指标获得收入。增减挂钩制度是一种计划管理手段,农民腾退宅基地形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增加,并没有创造出任何财富,不过是将城市土地财政分了一部分补给农民,靠这样一种资源转移来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却还要拆农民房子,就远不如直接使用税收和财政手段来进行转移支付有效。
当前国家也的确向农村进行了大规模财政转移支付,农户收入中有大概几个百分点的收入就是靠国家转移支付,且国家为每个加入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补520元,加上其他转移支付,虽然具体到每个农民金额不大,占农户家庭收入比也只有几个百分点,国家却是在惠农上面花费巨大。指望靠国家财政转移来让农民致富显然也是不现实的。
第三种,让农民进城而让城市人下乡。农民进城去了,城市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就下降了,城市人下乡也拉高了农村居民户均收入水平。一下一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岂不缩小了。这种说法有很多种表述,比如党国英说农村穷人在城市就容易被国家养起来;还有人说只有城市人到了农村才能带来农村的消费、新文化、技术;本质上,鼓励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也是鼓励本来已经进城农民下乡,去农村争夺有限的农村获利机会;甚至全国各地政府都通过财政奖补和政策优惠,鼓励知识青年下乡,鼓励资本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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