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对共同富裕的思考(之三)

2024-10-19
作者: 胡懋仁 来源: 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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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推进消除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扩张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和基础性的要素。简单说来,如果中国没有强大的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中国就根本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吴敬琏在他的那篇文章里,充满了对国有企业的敌视与仇恨。在他看来,国有企业做什么都是错的。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增长,他说是逆势增长。这不禁会让人们要问,为什么国有企业要逆势增长,这个所谓逆国有企业发展的势是一种什么样的势,这样的势又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逆国有企业发展的势为什么会存在。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吴敬琏都没有给出回答。在他看来,国有企业发展就是逆他心中的所谓逆流,而国有企业的萎缩与下滑才是他所认为的顺势。

  在他的文章里这样写道,2009年国有银行提供的10万亿元以上的海量贷款,绝大部分贷给了国有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这使国有企业大大提高了扩张速度,甚至大举进入房地产业这一公认的竞争性行业。它们挟巨资抢购土地,使“地王”频现,纪录不断刷新。

  问题在于,为什么国有企业会得到国有银行的贷款,这里除了国家的有关政策之外,也包含着国有企业在国有银行那里信誉最高。这是众多非国有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当然,国家也要求银行要向中小型民营企业贷款,支持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这没有任何问题。当然,这需要更多的具体的操作细节来实施这些举措。

  同时我们也看到,某些较大规模的资本集团,以其所谓雄厚的资本为抵押,向银行借贷大量资金。但这不过是他们用来扩张自己的势力,同时也包含着将这些资金长期据为己有,最终成为他们侵吞国有资产,使之成为他们个人私产的阴谋和罪恶。恒大集团许家印不就是这么干的吗? 相比之下,国有企业从总体上看,毕竟比这些大的资本财团要可靠得多。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国有银行为什么不能向国有企业发放贷款?

  吴敬琏还说,国有企业的盈利更达到了天文数字。仅两家最大的中央国企——中移动和中石油的净利润就超过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利润总和。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国有企业获得的贷款产生了很好的效益,因为它们获得了盈利。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但吴敬琏却又说,国有企业的逆势扩张和地位加强,对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究竟是祸还是福,并不能由它们获得的短期盈利多少来评判,而要从这对于市场制度完善和经济长远发展的影响来判断。

  这是不是有点奇怪? 国有企业盈利了,但吴敬琏却说这并不一定就是什么好事。为什么呢? 他又说,至于国有企业的效率是否高于民营企业,则已经有中外研究机构所作的实证分析,对它作出了有翔实数据支持的否定性结论。

  这里,没有任何根据,就拿什么中外研究机构所做的所谓实证分析说事。中国的什么有关机构做了一种什么样的实证分析,吴敬琏没有说。而又有哪些外国机构又做了什么样的实证分析,吴敬琏也没有说。吴敬琏就这么上嘴唇一碰下嘴唇,他的判断就得出来了。这是什么道理? 这完全是一种信口开河式的武断。再说,他所说的这些所谓中外机构都是些什么样的机构? 如果是为国外资本效力的所谓研究机构,他们的立场会站到哪一边,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西方帝国主义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对中国的国有企业恨之入骨,恨不得把中国的国有企业全都要剿灭,他们怎么可能说中国国有企业的好话,甚至怎么可能真正地做出实事求是的实证分析? 这样的所谓研究机构,做出的任何分析和结论都完全不可信赖。

  吴敬琏一方面不得不承认中国国有企业确实有了盈利,而且盈利还不少,而另一方面又说,这种短期的盈利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这种自相矛盾,只能证明他对我们的国有企业的仇恨已经到达了病态的程度。

  客观地说,中国的国有企业确实需要改革。但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不能按照吴敬琏所说的路子走。从某种程度上看,中国的国有企业的改革需要重新遵循鞍钢宪法的原则,走一条真正符合中国社会主义道路,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改革之路。

  我们的鞍钢宪法提出要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在前些年,我们有些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薪资过高,这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原则,而且极易让这些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其中还有一些国企高管贪腐严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当年,有人曾经说过,国有企业的高管都是高智商的人才,你如果不拿高薪吸引他们,他们不会来国企任职。这完全是一种谬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确实需要人才。但一方面,这些人才所获得的薪资也要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不能违背这个原则。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他们的工作出发点应该是为了加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他们的工作就是要让国有企业能够更加健康发展,为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他们应该得到与其工作量与工作业绩相适合的薪资。但如果让国有企业高管拿到的薪资超过普通员工的上百倍或者更多,那就完全背离了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

  国有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普通员工一样,在企业中都是平等的。高级管理人员不是老板,基层员工也不是单纯的打工者。他们都是企业的主人。平等的观念需要由平等的措施来提供保障。要知道。真正的平等才能产生更高的效率,真正的平等才能调动更多企业劳动者的积极性。

  在国有企业当中,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是必备的规定动作,缺少这两点,国有企业在发展中就有可能走偏。在资本主义企业中,是没有这两条的。当年日本讲所谓全面质量管理,就有所谓工人加入董事会。但至少到现在,如果日本企业还有工人董事的话,那也不过是一种摆设,没有真正实际意义。

  前些年,我们有的人提出在我们的国有企业中建立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到底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其实也没有真正搞清楚。是学美国,还是学日本? 当时提出这个意见的人也不敢给出断言。因为他们也看到,美国或者日本的企业问题也不少。可是在某些人内心,还是把西方的企业制度看作是最合理的企业制度,他们把西方的企业制度就当作现代企业制度。那么我们今天来看这个问题,这种观点显然是不成立的。

  除了鞍钢宪法提出的“两参一改三结合”之外,我们的职工代表大会还要发挥更大更充分的作用。国有企业里的决策不能都由高管等少数人拍板,少数人说了算。企业中的普通工人同样也有参加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国有企业更需要民主管理。当年,我们的人民军队就有三大民主的传统,即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那么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当中,同样需要实行民主管理。没有民主管理的国有企业,算不上真正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

  中央领导同志不止一次提出,国有企业要做大做强做优。这是有着重大的深远意义的。要实现共同富裕,国有企业本身的强大固然很重要,但国有企业的扩展和优化同样也很重要。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将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生产所需要的公有制关系不断提高,那么我们的国有企业是不是需要有较大规模的发展和增加? 如果有越来越多的工人队伍进入到我们的国有企业,那么他们的收入,他们的福利是不是就会有更多的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不是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我们的国有企业,是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领头羊。有了这只领头羊,我们就都能跟上它,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会走得更快一点。任何要打压国有企业的观念,都是在损害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

  相关阅读:

  胡懋仁|对共同富裕的思考(之一)

  胡懋仁|对共同富裕的思考(之二)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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