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锐杂谈经济

2021-02-03 1652 1
作者: 张思锐 来源: 红歌会网

  【简论资本主义“四大恶人”】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资本主义“四大恶人”如下:

  一,建立“资本主义理论”的人,其恶在于错误的引导人类社会走向邪恶的发展方向。

  二,建立“反垄断法”的人,其恶在于维护资本主义制度,阻碍资本主义社会的进步转变。

  三,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人,其恶在于改变了传统货币原有的商品媒介作用,而使国际货币成为了资本主义列强在世界各国掠夺物质资源的工具。

  四,建立“关贸总协定(WTO)”的人,其恶在于以国际贸易自由化为诱,而实现资本全球化扩张。

  上述“四大恶人”假如缺少一个,那么这种把人都给变成商品的畸形、变态、恶劣社会则很早就被灭亡了。

  【简论目前世界上三种社会形态】

  现今世界上三种社会形态如下:

  一,封建主义社会。其社会制度是由地主阶级统治;其经济行为是小农经济的思想意识;其法律制定是为地主权贵服务,即:权力处于上位,法律处于下位。

  二,资本主义社会。其社会制度是由资产阶级统治;其经济行为是商品经济的思想意识;其法律制定是为资本家服务,即:资本处于上位,法律处于下位。

  三,社会主义社会。其社会制度是由无产阶级专政;其经济行为是计划经济的思想意识;其法规制定是为人民服务,即:人民处于上位,法规处于下位。

  【简论我国遭遇了西方列强两次经济战】

  我国的“招商引资”时期,则是遭遇了西方列强的第一次经济战。而“中美贸易第一阶段谈判”时期,则是遭遇了西方列强的第二次经济战。对此,如果把该两次经济战用当年日本侵华战争来形容,那么第一次经济战就好比是“九一八事变”而占领了我国东北三省,而第二次经济战就好比是“七七卢沟桥事变”而全面占领了我国。

  【简论资本主义“反垄断法”的虚伪】

  表面上看,资本主义“反垄断法”是为了维护商贸公平,但是其却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是相互矛盾的。所以,资本主义“反垄断法”实质上就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维护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阻碍资本主义社会进步转向的产物。对此,根据我国经济已经被外资占领的现状,笔者建议我国立即废止从西方生搬硬套过来的“反垄断法”,并尽快制定“企业并购监管暂行条例”以作为一部国内法而允许和规范我国企业之间相互并购的行为,以使我国企业能快速优胜劣汰的“做优、做强、做大”,且形成自主产业链(试想:假如我国现在真能够有本事搞出百十个垄断企业,今后还能不是世界经济强国?)。而对待进入我国的别国企业,则以“国家安全法”作为对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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