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年”,缘何还有人以“酒”试法?

2021-05-05
作者: 叶金福 来源: 红歌会网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醉驾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醉驾入刑预防威慑作用显著,2020年醉驾比率(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在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保持年均1800万辆、2600万人的高速增长情况下,10年来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减少了2万余起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5月1日《中国警察网》)

  自2011年5月1日实施“醉酒入刑”以来,至今已整整十年。十年来,醉酒比率大为减少,成绩有目共睹、成果来之不易,但酒驾、醉驾依然屡禁不绝,一些司机仍在以“酒”试法,这不但是在拿自身生命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当儿戏”,更是在挑衅法律的权威。

  众所周知,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天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应该说,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很有威慑力的,但缘何还有那么多的司机仍在以“酒”试法呢?

  据交警分析,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饮酒后的司机大都心存侥幸心理。其实每位司机都清楚,酒驾、醉酒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但多数司机仍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自己酒量大,神志清醒不会出事。更为可怕的是有一些酒驾、醉酒司机竟错误地认为:“喝酒和出事没有必然联系,出事与喝酒无关。要出事不喝酒也出事,不出事喝了酒也没事。”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正是这种荒唐的错误认识,使多少司机害人害己,踏上了不归路。其二,警力不足,难以查处到位。近几年,机动车数量飞速增长,车太多,而警力严重不足。交管部门坦言:目前即使将交警全部派到道路上检查“酒驾”“醉驾”也不够用。从而导致有少数司机以为喝点酒不会那么没有运气被交警抓获,而大胆“酒驾”“醉驾”。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于“酒驾”“醉酒”,人人都知晓其危害,但却成为难以杜绝的顽症。如何才能医治“屡禁难止”的“顽疾”呢?笔者以为,除了加大对广大司机“酒驾”“醉酒”危害性的宣传和教育之外,还需“更严执法”。一方面,要对“酒驾”“醉酒”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该罚款扣分的要罚款扣分,该吊销驾照的要吊销驾照,该终生禁驾的要终生禁驾,让“酒驾”“醉驾”司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另一方面,要把“醉驾入刑”当作一种治理“常态”,让广大司机朋友学会敬畏交规,敬畏法律,通过“刑罚”的强大威慑力,倒逼广大司机自觉远离“酒驾”“醉驾”。

  “醉驾入刑十年”成绩斐然,但治理“酒驾”“醉酒”还需久久为功。笔者相信,只有采取“更严执法”,让“醉驾入刑”成为一种“治理常态”,成为广大司机的一种“共识”,才能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警训深深根植于每一位司机朋友的脑中、心中,远离“酒驾醉驾”才能真正成为每一位司机朋友的一种自觉行为,司机朋友才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以“酒”试法。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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