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心!儿子遇难获赔120万,儿媳却将公婆送进监狱,养老和育儿都重要

2022-01-18 1257 1
作者: 红色小兵1226 来源: 红歌会网

  这起发生在雅安市石棉县的民事案件,两位老人因为拒绝履行协议被判刑,让小兵看了揪心,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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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事情是这样:两位老人——薛老太和杨大爷,年逾古稀,膝下有一个儿子杨某;杨某跟前任妻子姜某结婚1年之后,生下一个女儿,然后却因为薛老太跟儿媳不和,夫妻俩离了婚。

  两人分开之后,便再不打扰,各自重新组建了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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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某和现任妻子在了一起,并且生有2个孩子;但是杨某在工作中突然遇难,于是公司答应赔偿他一笔金额为120万的巨款,但是赔偿协议的签订人是杨某的前妻姜女士和现任妻子杨女士,理由是——她们都是杨某孩子的监护人,这笔钱既是孩子的抚养费,也是杨某的安葬费。

  这笔巨款也许是打在杨某的帐户上,但却被杨某的父母——薛老太和杨大爷提前取走了,并且是在瞒着杨某两任妻子的情况下取走的,并且死活不同意拿出来给杨某的两任妻子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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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某的两任妻子别无他法,只得寻求法院帮助。

  根据相关法律,法院的判决下来之后,两位老人拒不执行,这才有了违法被判刑的下场。

  纵观这样一起离奇案子的发生经过,我觉得依然有特意提出来的必要,因为这样的情况,在中国的农村地区还是相当普遍的!

  在这起事件中,薛老太始终坚信,儿子是自己生出来的,自己对儿子有恩,所以跟老伴享有这笔赔款是理所当然的。尽管身边人多次劝说,但始终不能动摇老两口的念头,直到被判刑之后才感到后悔。

  我在这里并不是要迁怒于农村父母的顽固不化,或者自私自利,而是可以说说,作为父母应该怎样对待孩子乃至孩子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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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件事上,一方面,可以用鲁迅的话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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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父母生出来的子女,虽然是领得了新生命的人,但他/她也不能永久占领,将来还是要把这个生命交给他们的子女,像他们的父母一样。前前后后,都只是一个生命的经手人罢了。

  而由这一起农村的案子可以联想到,这并不是一桩简简单单的案子,在中国的大多数农村地区,依然有无数父母的头脑被这种“养儿防老”的思想所占据;可以改变的是父母心中的念头,他们不应该把子女牢牢捆在身边,像个提线木偶,也不应插手子女的家庭,而是给他们以独立的自由。

  没有比父母自己以身作则更好的教育了,强行干涉子女的事情,只会给亲子关系带来难以弥补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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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老太两口子只想着媳妇不是自家人,自己决不能将儿子用命换来的赔款白白送给别人,他们还指望着能靠这笔钱好好度过晚年。

  老两口也对法律缺乏知识,所以不同意拿出来这笔巨款用来照顾他们的孙辈,也是怕被儿媳拿给她们的家庭私自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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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说难不难,按照法律继承的规定,两位老人、三个孩子和现任妻子六个人,共同享有这笔钱的继承权,而且都属于直系亲缘关系,不分高下,所以,把钱一式六份,各得其一,这是法律的规定。其实争得太多,反而不是法律层面的问题了,而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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