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当年根本不是违约,与这次俄罗斯外债违约性质完全不同!

2022-06-29
作者: 季立东 来源: 季立东公众号

  在西方制裁切断俄罗斯向海外债权人支付渠道的情况下,6月26日过后,俄罗斯两笔外汇债券大约1亿美元应付利息的30天宽限期结束。美国《华尔街日报》26日援引债券持有人消息报道,俄方没有支付相关款项,意味着将构成违约。

  俄罗斯财政部长安东·西卢安诺夫早前指出,欧洲联盟和美国给俄方偿还外债人为制造障碍,故意给俄罗斯贴上“违约”标签,眼下情况堪称“闹剧”。

  按照西方媒体的说法,俄罗斯上一次“外债违约”可追溯至1918年,当时苏维埃俄国宣布废除沙皇和临时政府的巨额外债。

  这就将违约,不讲诚信,和无能治理国家的帽子扣在了列宁领导的苏维埃头上,扣在了十月革命的头上。

  我要说,这是赤裸裸的污蔑!

  因为列宁当年根本不是什么违约,而是以革命的名义,以十月革命胜利者的无产阶级政权的名义,直接废除债务,而且是内外债一起废除的!

  为此,列宁领导的苏维埃专门制定了法令《关于实行银行国有化及有关必要措施的法令草案》。

  具体背景是:俄国国家银行是1971年10月25日(11月7日)在十月武装起义中被夺取的。苏维埃政权粉碎了资产阶级官吏的怠工,很快就实际掌握了国家银行,并且 作为国有化的过渡措施,对私营银行建立了监督。银行人员的怠工迫使苏维埃政府加速实行私营银行的国有化。12月14日(27日),按照政府的命令,工人和 赤卫队占领了彼得格勒所有的银行和信贷机构。当天,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关于银行国有化的法令》和《关于检查银行钢制保险箱的法令》。两个 法令公布于12月15日(28日)《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252号。

  为什么必须对银行国有化?

  列宁在他的解释说明的文章《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关于银行国有化问题的讲话》讲话的时间是1917年12月14日〔27日〕

  核心内容如下:

  ——

  为了实行监督,我们曾经把银行家找来,同他们一起制定了他们也同意的办法,以便在实行充分的监督和报表制度的条件下领取贷款。而在银行职员当中就有关切人民利益的人,这些人说:“他们在欺骗你们,你们要赶紧制止他们直接危害你们的罪恶活动。”于是我们赶紧采取了措施。

  我们知道这是一个复杂的办法。在我们中间,甚至包括有经济学识的人,没有一个人能够负责实行这种办法。我们要把从事这种工作的专家召来,但是这只有当钥匙掌握在我们手里的时候才行。那时我们甚至能够聘请以前的百万富翁来当顾问。谁愿意工作,就敬请光临,只是不要把任何革命的创举变成一纸空文,我们是不会上这个当的。我们说出无产阶级专政这几个字是很严肃的,我们一定要实现它。

  我们本来想走同银行妥协的道路,我们给它们贷款以便向企业提供资金,可是它们却暗中策划了规模空前的破坏,实际情况使我们不得不采取另一种办法来进行监督。

  一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同志说,他们在原则上将投票赞成立即把银行收归国有,以便稍后在极短期内制定出实际办法。这是错误的,因为我们的草案所包含的无非是几项原则。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正等着讨论这些原则,如果现在不批准这个法令,那只会使银行采取种种措施,来加倍地破坏经济。

  立即实行这个法令,不然反抗和暗中破坏就会毁灭我们。(鼓掌,转为欢呼)

  载于1917年12月16日(29日)《真理报》第216号和《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253号

  ——

  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权就是在将沙俄的银行收归国有的时候废除内外债务的!

  这不是不讲诚信,这是对资产阶级及沙皇奴隶主们的革命!

  此外,更是列宁对马克思总结的巴黎公社失败教训的总结和吸纳。巴黎公社失败的策略性原因之一就是巴黎公社没有没收法兰西银行!

  列宁将银行收归国有的法律草案是《关于实行银行国有化及有关必要措施的法令草案》,全文并不长:

  ————

  粮食的紧张情况,投机倒把、资本家和官吏的怠工以及整个经济破坏所造成的饥荒威胁,使我们必须采取非常的革命措施来同这种祸害作斗争。

  为了使全国公民,首先是一切劳动阶级,能够在自己的工兵农代表苏维埃领导下,立即从各方面,不惜采取最革命的手段来展开这种斗争并着手安排全国正常的经济生活,特制定下列条例:

  关于实行银行国有化及有关必要措施的法令草案

  1.宣布一切股份企业为国家财产。

  2.各股份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以及一切属于富有阶级(即全部财产在5000卢布以上或每月收入在500卢布以上者)的股东,都必须继续有条不紊地经营企业的业务,执行工人监督的法令,向国家银行交出一切股票,并且每周向当地工兵农代表苏维埃报告本人的活动情况。

  3.国家的内债外债一律废除(勾销)。

  4.债券和各种股票的小额持有者,即属于各劳动阶级的小额持有者的利益,完全予以保护。

  5.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凡16岁至55岁的男女公民,都必须执行当地工兵农代表苏维埃或其他苏维埃政权机关所指定的工作。

  6.规定下列办法作为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的第一个步骤:凡属于富有阶级的人(见第2条)都必须备有劳动消费手册或劳动收支手册并如实登记,必须把上述手册送交相应的工人组织,或当地苏维埃及其机关,以便每周登记各人完成工作的情况。

  7.为了正确地计算和分配粮食和其他必需品,全国公民都必须加入某个消费合作社。粮食局、供给委员会和其他类似机关,以及铁路工会和运输工会,都必须在 工兵农代表苏维埃领导下监督本法令的执行。特别是属于富有阶级的人,在组织和管理消费合作社的业务方面,必须执行苏维埃所指定的工作。

  8.各铁路职工工会必须火速制定并立刻实行各种非常措施,以便更合理地安排运输工作,特别是粮食、燃料以及其他最必需的生活用品的输送工作,首先要听从工兵农代表苏维埃的嘱咐和指令,其次要听从苏维埃授予全权的机关以及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的嘱咐和指令。

  责成各地铁路工会协同当地苏维埃采取最积极的办法直至革命手段来坚决制止私贩粮食,并无情打击一切投机倒把分子。

  9.各工人组织、职员联合会和地方苏维埃,必须立即促使即将关闭和即将复员的企业以及停产的企业转到进行有益的工作和生产必需品方面来,必须立即寻找订 货、原材料和燃料。在没有接到上级特别指令以前,各地工会和苏维埃无论如何不得拖延这项工作以及开展城乡产品交换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 的指示和命令。

  10.凡属于富有阶级的人必须将其全部现金存入国家银行及其分行或储蓄所,每周取作消费用的数目不得超过100—125卢布(按照当地苏维埃的规定),而取作生产和商业用的数目,必须具有工人监督机关发给的书面证明。

  为了监督本法令的切实执行,将颁布用现行纸币兑换其他纸币的条例,犯有欺骗国家和人民的罪行者,没收其全部财产。

  11.凡不服从本法令者、怠工者、罢工的官吏以及投机倒把分子都应给予上述处分,并加以监禁或押送前线、强迫劳动。各地苏维埃及其所属机关,必须火速制定最革命的办法来对付这些真正的人民公敌。

  12.工会及其他劳动者组织应协同地方苏维埃,组织若干流动检查小组,其中须有党和其他组织所推荐的最可靠的人参加,监督本法令的执行,检查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并把违反或规避本法令的犯罪分子交付革命法庭审判。

  收归国有的企业中的职工应当竭尽全力,采取非常措施来组织好工作,巩固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工人监督机关必须每周向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报告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凡贻误工作和玩忽职守的犯罪分子,交由革命法庭制裁。

  载于1918年11月《国民经济》杂志第11期(非全文)

  ——————

  废除了内外债,没收了资产阶级的银行,俄国内的资产阶级和西方资产阶级的经济联系的中枢神经就给切断了。这有利于俄国无产阶级镇压资产阶级及其走狗,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没有负担地建设新的世界!

  西方资产阶级的媒体的讲政治的作风确实值得我们的官媒学习,不惜一切实际来抹黑无产阶级的革命领袖!

  可惜,我们某些不明真相的人还跟着转载,不加批判的跟风胡说!

  很多人忘了,我们新中国也是废除了一切内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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