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节”还是不设为好——小议邱光和代表的“神”提案

2022-03-11
作者: 佛兰次小区 来源: 红歌会网

  继前天我们收集的“允许30岁以上未婚女性生育一胎”、“鼓励在校硕士和博士生结婚生育”、“第三孩高考加10至20分”、“春节假期避免调休造成工作疲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行每周2.5天假期”、“部分研究生招生单位自主扩招”、“建立职业教育高考制度”等“神”提案后,人大代表邱光和又向两会递交了建立国家把11月1号设立为“民营企业家节”的提案。

  邱光和代表的这个提案震动了社会神经。这是必然的。因为,以国家的名义设立节日可不是小事。弄得好,千古传诵,弄不好,贻笑千秋。正因如此,我们就有必要对邱代表的这个提案“各倾陆海云尔”了。

  这就必然面对一个特别重要的话题——设立节日的意义。

  《360问答》对设立节日的意义是这样回答的:“节日一般都是用来纪念或庆祝什么东西的。比如,元旦和春节就是来庆祝新一年的到来。儿童节是用来悼念全世界再战争中死去的儿童的。而母亲、父亲节可以用来提醒人们不要忘了感恩父母。以此类推。”这个回答应该说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全面。设立关于人的节日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或意义,那就是对普通人或弱者的保护,求得人类和谐共生。

  可见,为特定的人群设立节日应该满足如下条件:一是这类人群值得社会赞美;二是这类人群对族群的生存发展不可或缺;三是这类群体是普通人或弱势群体。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就企业家来说,我们自宋朝开始便有了。所谓士、农、工、商国之四民,就是从宋朝开始定的调并一直沿袭到今天。商,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企业家。近千年的历史里,为啥我们的祖辈们没有设立企业家节呢?也许,他们考虑的就是企业家并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企业家是社会的强势群体,历朝历代,他们的日子都过得很滋润,相比其他人,不亚于天天都在过节。今天的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也是一样,他们的年薪动辄就是数百万、数千万、数万万,仅这样的天量年薪就是普通人一辈子也得不到的。设立企业家节,等于是鼓励这种差异性分配。这不但与数千年“均财富”的中华文化相悖,也不能起到促进当下共同富裕的时代呼唤和中华一脉万世之和谐共生的目的。相反,还会有负作用。

  事实上,外国也没有企业家节,应该也是考虑到了这方面的原因。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设立企业家节,更是有悖常理。就当下的民营企业家来看,在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那里,很多都只能算是资本家。比如那个柳传志。

  资本家是什么东东?马克思说得很清楚:“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258页)如果把柳传志这些人供奉起来,专门为之设立节日,肯定是不好的。他们不配社会尊敬。

  当然,民营企业家也可以用行动获得社会尊敬。比如,从来不拖欠员工工资啦,不搞“996”啦,兼济天下啦等等,可是,社会却没有看到这方面的表现。虽然当下也有曹德旺这样的万民拥戴的民营企业家,但企业家的整体表现却是让人失望的。纵是在疫情之下,也没有看到他们有什么识大体,顾大局的表现。毋庸讳言,我们的民营企业家要获得社会的普遍尊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要做很多事。

  基于此,我们认为设立“民营企业家节”,不妥。

  还有,邱代表是董事长,这种自己给自己设立节日的提案,也应考虑了瓜田李下之嫌,要不然,就会让人有些不齿。人民代表,递交提案的时候,还是应该多多考虑自己的身份,多为民说话的好。

  【文/佛兰次小区,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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