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答HongQiPP
今日,浏览了红哥会网时,看到了《阅后感言评:也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HongQiPP,3月5日)一文,就我所写的《与卢世源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文,提出了一些问题,在这里HongQiPP的提问,我作如下回答:
1,HongQiPP问:有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摆在何处?社会主义到底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还是以“市场经济”为主、“计划经济”为辅?还是干脆将“计划经济”靠边站?
答:首先当我们今天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它是针对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而言。在我的文章中已经明确说明,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即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基础上的计划经济模式,只是社会主义国家从暴力革命胜利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建立之间的过渡阶段的生产模式,它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模式,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差别,在于它由于陷入了产权的误区,公有制企业未能实现按劳分配,因而它只是一个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的一个生产组织,不具有经济实体的性质。因此,正确的改革的目标必须是用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取代产权制度,从而使国有企业确立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地位,使国有企业的生产过程能够体现劳动者的利益要求(即实现按劳分配)。因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例如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具有国家范围的整体性),因而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公有制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而只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的企业必须是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因此,随着劳权企业制度的建立,原先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国营企业就会由单纯的生产组织转变为具有内在主体和满足这种主体利益要求的独立完整的价值运动的经济实体,因而也可以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改革后以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我们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不妥当之处。
其次,马克思所设想的计划经济,是针对当时处于自由竞争的、无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而且是多个国家能够同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条件下的计划经济。而在事实上,一方面,自由竞争的、仅有市场机制调节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已经发展到了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市场经济;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革命也没有在多个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反而是落后的俄罗斯和中国等国家取得了胜利,而且还出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并存和经济全球化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取消商品经济,从而市场机制仍然需要发挥作用;因此,我们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改革目标,还是恰当的。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行,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而这种整体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按社会需要来进行生产资料的分配和流动。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比而言,又具有计划性的特点。从这一角度看,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确一点讲,应该称为有计划的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