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金靴:地方债,房价,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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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债这颗巨雷,从狭义的角度,埋于2014年底/2015年初。

  当时,新的《预算法》赋予了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权力,开始全面采用“自发自还”模式。

  于是自2015年以来,全国地方债发行就呈现加速扩张趋势,目前总存量达到36.85万亿元。

  如果将地方城投债(大致始于2009年的“四万亿救市”,十年时间涨了十万亿)也计算在内的话,地方债务总额早已突破50万亿元。

  早在十八大后的第一次审计(2013年)中,结果就有显示包括负有偿还责任、负有担保责任和其他相应债务在内的全部地方政府债务,已由2010年的10.7万亿上升到2013年6月的17.99万亿,年均增长近20%。

  其中县级政府债务增长最快,为26.59%;市级次之,为17.36%;省级为14.41%。

  曾经在90年末的金融改革潮中,中央的态度一度是:

  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而在新时代自然不可能继续沿用,十八大后央地关系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和兜底效应逐步增强,“放养模式”被否定。

  十年前,中央开的药方是存量贷款展期和借新还旧,试图平滑偿债高峰,允许地方政府发行新的地方债券以置换存量债务,同时收紧或禁止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借政府信用背书进行信贷融资。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以置换存量债务,这招从短期看固然有效,但债券市场牵一发动全身,一个地方违约,就会重创整个市场信心,刚性兑付的压力远大于银行贷款。

  况且,实际上这个办法是间接利用中央政府信用为地方债务背书,用中央政府的信誉向各债权方做兜底性保证。

  这个路子,算“政治账”行得通,但是算“经济账”就难以评判。

  允许地方发行债券置换存量债务之后不久,从存量上看,2015年地方政府存量债券就高达15.4万亿元,这个规模已经相当于中央国债和地方债券的60%以上。

  从增量上看,中央每年新增的债务规模相当于中央收入的18%左右,而新增地方债券占地方的财政收入比重也逐年提升,从2016年的7%上升到2021年的28%。

  开药方的逻辑并不难理解:要么,维持或压缩债务规模,随着经济缓慢增长,债务相对规模会逐步缩小,但各地方政府会很难受,当期现金流并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营;要么,只能继续扩大债务规模,维持现金流入。

  十年前便是选择了第二条路,赌的就是十年一个周期中国经济的增长、特别是新一轮产业升级带来的红利。

  其实,2018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也就是著名的“27号文”)已经在重新强制各地方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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