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该死的沈德咏不死、该活的张扣扣不活
据央视新闻报道,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2023年8月4日)公开宣判沈德咏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沈德咏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沈德咏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2年3月,沈德咏本人直接或者通过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6456万余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沈德咏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沈德咏虽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沈德咏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要职,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并插手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沈德咏曾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副院长。沈德咏还参与了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案件审判。2018年6月,沈德咏离开最高法。沈德咏身为中央纪委常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丧失纪法底线,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搞司法腐败、知法犯法、违法执法、干预司法、靠案吃案、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应当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沈德咏身为法官法院院长,贪赃枉法边腐边升二十八年,肯定制造不少冤假错案,沈德咏不死,天下人不容。希望检察院尽快提起抗诉,这些年来,贪官污吏很少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几乎没有),人民群众十分不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自古改朝换代政权更迭,不无与贪官污吏有关。绝不能:贪官污吏处处可见、从严惩处讲讲而已。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败,不可谓不严厉,可腐败为什么就是制不住呢。尤其出人意料的是,十八大以来,大量的官员仍然不收手。这当然是有原因的,我想大概应该有这么几条原因。
其一,该杀的没有杀。中国的近邻,据说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越南反腐,贪污5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300元)就可判刑入狱,贪腐10万人民币,将会被判处死刑。与越南相比,中国相反,有些专家学者甚至呼吁废除死刑。他们这是为了国家好吗?不,他们是害怕腐败被彻底遏制住了。
其二,官员财产不能公布。还是以越南为例,2012年,越南就公布了《反腐败法》,其中规定越南的官员干部必须进行个人财产申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这个国家的反腐败就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自从1883年英国首个通过包括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法律以来,占世界一大半的137个国家已经建立或执行财产公示制度。不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反腐败就可能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