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举报县委书记遭报复事件:究竟谁在诬告陷害?!
今天,经济观察网记者李微敖在《经观》发文透露:2024年1月15日,河北省某县人民检察院做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回对75岁的退休干部马树山的起诉。我看完后终于松了一口气,不仅搞清楚了马树山有没有诬告陷害,而且弄清楚了究竟谁在诬告陷害?
一、案情回顾
李微敖《举报县委书记的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河北省某县检察院撤回起诉》一文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2023年1月16日,某县人民法院做出《刑事裁定书》,准许某县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
此前马树山因为举报某县委书记李某等人,而被检察院指控犯有诬告陷害罪、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马树山一案,案发于2023年12月。当年12月6日,县委办公室向县公安局报警,称收到多位工作人员转交的挂号信件,信件主要内容是反映李某及县委组织部长郑某在人事任用问题上的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以及城区主街道亮化工程的事项等等。这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
2023年12月8日中午,年逾75岁的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退休干部马树山,在其家中被公安局带走。次日,他被刑事拘留。12月20日,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同年12月28日,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2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检察院指控马树山的罪名已增加到两项:其一,诬告陷害罪;其二,诽谤罪。
在马树山被羁押期间,其律师曾向检察院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对马树山取保候审。检察院于2023年12月29日拒绝申请,理由是马树山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险性。
2024年1月12日,经济观察网披露了此事。当晚,河北省数个省级部门派员到某县,并于1月13日上午,会同对应的市级部门,在看守所会见了马树山。
1月15日,法院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同日,检察院做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树山撤回起诉。
二、案件分析
马树山案被撤回起诉,又引起网络一轮热议。我查看了2024年1月12日李微敖发表的《河北一75岁退休干部举报当地县委书记后被逮捕并提起公诉》一文,发现该文存活70小时后就被删除,现已不可见。所以,我对于案件事实的把握,只能依据今天仅有的一篇报道。
网民纷纷留言:想起诉就起诉、想撤诉就撤诉,公检法是儿戏吗?某县公检法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合理的交代。法学专家也认为:马树山被捉放一案影响极大,其后续如何处理对各地具有指导意义,应当好好讨论。因此,我主要从法律角度,对相关人员的行为性质及法律责任作粗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