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处罚因抢救患者而迟到的老师,说明了什么?
南方医科大学的一纸通报,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通报的核心内容:
1、俞老师因抢救危重患者而迟到29分钟给学生上课
2、俞老师被学生举报
3、学校根据举报对俞老师做出了处罚,包括罚款、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4、通报强调,该处理结果是按照文件规章制度进行的处罚。
这个通报没有一丝漏洞,至少从形式逻辑看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人民群众不满意啊!网络上一边倒地批评南方科技大学对此事处理不当——以后谁还敢去救死扶伤呢!
这就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到底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重要?还是文件规章制度重要?到底是程序正义重要?还是实质正义重要?
共产党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绝不是为文件规章制度服务的。共产党从成立的那天起,就是要打破一切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的。共产党人不能成为文件规章制度的奴隶。
根据《毛泽东年谱》:
(1927年)4月12日,毛泽东出席邓演达主持召开的第2次中央土地委员会会议,并担任会议记录。毛泽东在会上发言说:“所谓土地没收,就是不纳租,并无须别的办法。现在湘鄂农民运动已经到了一个高潮,他们已经自动地不纳租了,自动地夺取政权了。中国土地问题的解决,应先有事实,然后再用法律去承认他就得了。”
向地主纳租,是几千年的剥削制度,历朝历代都会作为律法予以规定。这是实行了几千年的规章制度。
共产党人(以及尚未叛变革命的国民党)却用革命打破了这个规章制度。打破这个几千年的规章制度的唯一目的:解放人民,也就是为人民服务。
根据东方直心老师《毛泽东大传》:
在(1966年11月)14日下午的会议上,张春桥向毛泽东汇报了处理安亭事件的经过。
陶铸说:“怎么可以先斩后奏?”
毛泽东在张春桥说到上海工人在一个布店里“借”了一批红布做造反队袖章的时候,就已经被感染了,待张春桥汇报完毕,便笑着说:“他们也是没有办法,是官逼民反嘛!可以先斩后奏。”他还说:“总是先有事实,然后才有概念的。没有事实,怎么能形成概念?没有实际,哪能有理论?有时理论与实际是并行的。有时理论先行,但是实际总归是第一位的。工人不先把革命闹起来,哪儿来的几条规定?总是先有事实后有政策的。这件事春桥同志的处理是正确的,是应该根据现实改变过去的政策。过去限制工人参加文化大革命的一些规定脱离了群众。”
凡是不合理的、不利于最广大人民的规章制度,都要砸碎。
在建国初期,因为从苏联引进技术,同时将苏联的规章制度也引进来。对于苏联的制度,比如一长制的马钢宪法,很多人奉若圭臬,不允许有半点改动。
根据《毛泽东年谱》:
(1958年)3月9日下午,成都会议开始举行,毛泽东主持,他说:
关于规章制度问题,规章制度从苏联搬了一大批,害人不浅。那些规章制度束缚生产力,制造浪费,制造官僚主义。建国之初,没有办法,搬苏联的,这有一部分真理,但也不是全部真理,不能认为非搬不可。搬,要有分析,不要硬搬,硬搬就是不独立思考,忘记了历史上教条主义的教训。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是唯物论;二者是对立的统一,也就是辩证法。对苏联的经验,只能是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不从之。什么事情都要提出两种办法来比较,这才是辩证法。为什么规章制度不可以有几个方案?规章制度是上层建筑,有一部分属于生产关系,工资福利属于分配,也是生产关系。
中国人民是敢于打破一切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的,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鞍钢的广大群众在实践中感到马钢宪法不合理,无法更好地发挥群众积极性。于是他们根据实践,提出了自己的鞍钢宪法——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干部、工人、技术人员相结合结合。
很多人盲目迷信苏联,迷信苏联的规章制度,认为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如很多人迷信发达的资本主义一样,认为资本主义的一切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但是,真正的共产党人认为,只有人民利益才是真正“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与最广大人民利益相抵触的事物,都一定要改造它、打破它。
不顾人民利益,抱着本本,只认规章制度,那是教条主义,是官僚主义。
早在1930年,毛主席就反对这种本本主义、官僚主义。他在《反对本本主义》(一九三○年五月,收录在《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中写到:
以为上了书的就是对的,文化落后的中国农民至今还存着这种心理。不谓共产党内讨论问题,也还有人开口闭口“拿本本来”。我们说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是正确的,决不单是因为它出于“上级领导机关”,而是因为它的内容是适合于斗争中客观和主观情势的,是斗争所需要的。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和审察,一味盲目执行,这种单纯建立在“上级”观念上的形式主义的态度是很不对的。为什么党的策略路线总是不能深入群众,就是这种形式主义在那里作怪。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本本主义的社会科学研究法也同样是最危险的,甚至可能走上反革命的道路,中国有许多专门从书本上讨生活的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共产党员,不是一批一批地成了反革命吗?
正如毛主席所说“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同样,盲目地执行所谓的规章制度,不顾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最巧妙的怠工,这是最巧妙的官僚主义。这样的做法是“最危险的”,最终会走上损害人民利益的道路上去。
南方医科大学的这种粗暴地、教条式地处理方式,最后的结果就是造成忽视人民利益、不顾患者死活、只顾规章制度的损害人民利益的道路上去。
南方医科大学事件,是典型的教条主义、官僚主义——这就是这个事件的实质。
这是违背人民利益的,没有丝毫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正如多年前的彭宇扶老人案的判决,法官王浩竟然可耻地问出了这样的话:“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
这个判决,让人民群众的利益付出了巨大代价。毫不夸张地说,这个法官一定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
同样,南方医科大学如果不能迅速改正自己的错误,相信,他们也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根据《毛泽东年谱》:
(1964年12月12日)......毛泽东对陈正人的信和报告写了一些批注。陈正人信中说:“特别值得重视的是:一部分老干部在革命胜利有了政权以后,很容易脱离群众的监督,掌管了一个单位就往往利用自己的当权地位违反党的政策,以至发展到为所欲为。而像我们这些领导人,官僚主义又很严重,对下面这些严重情况又不能及时发现。这就是在夺取了政权之后一个十分严重的危险。”毛泽东批注:“我也同意这种意见。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这些人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他们怎么会认识足呢?这些人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社教运动绝对不能依靠他们。我们能依靠的,只有那些同工人没有仇恨,而又有革命精神的干部。”
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衡量真假共产党的唯一标准。
任何违背人民利益的人或者集团,最后都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