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劳权经济需要的是劳权经济学,产权学者解读不了人民公社
今日读到了《李克勤|我是人民公社社员:是啥意思?意味着什么?》一文,文章谈到了电影《青松岭》中的一个社员管理生产队事物的一个情节。“青年突击队队员秀梅阻止车把式钱广以权谋私,拉拢个别社员走岔道,当被人指责说她还不是队长,意思没有资格管这事的时候,秀梅理直气壮说了一句:
我是人民公社社员!”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更确切地说是在建立了劳权制度的公有制企业中,或者说是在人民公社的生产过程中,社员是有双重身份的:他既是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又是劳动所有者。由于公有制本身也消除了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因此,社员的权利表现为劳动所有方面,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劳动所有权在管理上表现为劳动管理权,在分配上表现为劳动分配权一一即按劳分配的权利。
采用工分制进行分配的生产队,是按照“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模式和顺序进行分配的。因此,在集体生产过程中,任何的化公为私行为或假公济私的行为,都会影响到生产队的收入分配,都会使社员的个人利益受损。因此,每个社员都是有管理责任性。
另一方面,从体现劳动者权利要求的角度看,生产队社员,作为劳动力,他必须服务生产队管理人员的安排,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作为生产主体,他又具有选择管理人员、监督管理行为的职责。因此,人民公社的社员是具有二重性的,即既有服从队干部的生产管理安排进行劳动的一面,又有根据自己利益要求选择管理者和监督管理行为的一面。
在《共产党宣言》的第二部分,马克思恩格斯也明确告诉我们:“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同上书第39页)。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最根本的区别,告诉了我们。他们把两种社会的基本特征非常清晰地显现在我们面前: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特征是生产资料(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居于支配地位而起决定作用,生产劳动(活的劳动)只是为生产资料的增殖服务的,是资产增殖的工具和手段;社会主义生产力特征是生产劳动(工人)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生产资料(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水平的工具和手段。
资本主义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益要求;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
资本主义的生产性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而社会主义的生产性质上是消费价值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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