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为什么老百姓对公有制的好处看不见、摸不着?


  在分析国有企业的文章《国有企业出现腐败,原因是公有制还是产权制度》一文之后,【吉良先森】提出了一个问题:“公有制难道不是一种产权制度??”

  在这里就涉及到对公有制的基本知识。

  在钟之说的理论中,常把公有制区分为产权公有制和劳权公有制。并认为产权公有制只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的所有制模式或病态所有制模式,劳权公有制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来模式。

  一,我们先来看一看实践中的公有制模式的性质区别。

  在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事实上是存在着两个公有制模式的。

  以我国国营企业模式为例,它是典型的苏联模式,其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的模式。我把这种模式称为产权公有制模式。

  国营企业的所有制模式,主体是国家,体现的是生产资料所有权(谁投资谁受益),其生产过程满足的是国家盈利的需要。

  这种模式从社会属性看,是半资本主义的(产权制度)和半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这种模式所以会产生,是因为从十月革命开始的社会主义革命,由于是在经济落后的国家产生的。这些国家因为缺乏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建立的基础,因此,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必须首先积累资金,快速实现工业化,从而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形成生产力基础。因此,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事实上就多出了一个过渡阶段,即实现工业化的过渡经济阶段。苏联模式就是适应过渡阶段需要产生的公有制模式。

  作为过渡阶段的生产模式,苏联模式在社会主义国家处于整个过渡时期是适合的。事实上,这种过渡经济模式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使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在短短的二、三十间年完成了工业化进程。

  除了在社会主义国家广泛存在的苏联模式之外,社会主义国家还存在着另一种公有制模式一一劳权公有制模式。在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实践中,通过合作化、公社化逐步形成了以生产队为基础,以大队和公社为配合的劳权公有制模式。

  劳权公有制模式与产权公有制模式的区别在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权制度相结合:它的生产主体是人格化的劳动者一一社员,其利益要求是劳权所有权,其生产过程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的实现过程,其生产方式事实上是一种消费价值生产方式。

  劳权公有制与产权公有制在权利制度上的区别在于,它是由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为主要特征。因此,这里的公有制不再是产权的体现,而已经是劳权的体现。

  二,我们再来看一看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

  什么是社会主义所有制?

  对于这一问题的最明确的回答,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取代资本主义的新社会的所有制所做的定义。

  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是这样说明的: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1975版本)。

  在这里,马克思为我们指明了三种不同的社会所有制:封建社会所有制;资本主义社会所有制和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

  “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即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即封建社会的私有制。

  “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即为资本主义私有制。

  第一个否定,即资本主义私有制对“以各个劳动者与生产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的否定。而否定的否定,即第二个否定,则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

  对于第二个否定形成的所有制,马克思明确地给我们指明了它的基本特征:

  第一,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第二,是在协作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的;

  第三,是重建立个人所有制。

  在这里告诉我们,1,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不是重新恢复封建性质的小私有制形式;2,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一种个人所有制;3,社会生产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既然社会主义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以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那这里的个人所有制,就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或者说是劳动投入的个人所有制。

  而从上面的引用可以看出,在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定义中,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点并不是如我们习惯性想象的那样,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是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这与大多数人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除了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定义之外,我们可以再读一读《哥达纲领批判》一书。这本书中马克思谈的主要是按劳分配,也就是劳动者个体所有制内容的具体展开。

  为什么社会主义要实现按劳分配呢?

  因为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没有改变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因此,作为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仍然具有个体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反映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投入劳动量的差别,并在管理上和分配上把这种差别体现出来,因此,社会主义就必须采用按劳分配来体现生活消费的个体性的特点,必须采用按劳分配来体现以生活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生产资料公有制一方面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另一方面又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劳动所有方面的差别,因此,使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成为必然。从这个角度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功能和作用,就在于消去了资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就在于消除了产权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意义,在于它是消灭资产所有权、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

  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详细分析了在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的行为方式:那就是用自己为社会提供的劳动换取相应份额的消费价值量。

  当我们谈到社会主义时,自然要谈到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一谈到公有制自然就离不开按劳分配。而公有制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为按劳分配的实现提供前提条件。而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按劳分配,就是为了体现个体差别和个人利益。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本来就是体现个体利益要求的生产方式,只是它所体现不是少数人的个体利益要求,而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它体现的不是资产者的个体利益要求,而是劳动者的个体利益要求,是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三,公有制是不是产权制度?产权学者从资产者的角度为我们做了解答。

  周其仁先生是著名的产权经济学者,他的《公有制企业的性质》一文是专门研究公有制企业性质和特点的论文。这篇论文的观点代表了产权学者对公有制的基本认识,也为我们认识公有制的性质提供了参考。

  在《公有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周其仁先生主要研究了公有制企业的权利问题:

  1,“国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被看成公有制企业,是因为这些企业的资产所有权(ownership of the assets of the firm) 属于国家或集体,而不属于任何个人,也不属于个人所有权任何形式的集合。”即在公有制条件下,不存在个人产权。

  2,“作为与‘资本雇佣劳动’体制的对立,公有制企业选择了‘消灭一切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将一切物质资本和财务资本都归‘公有’。为了彻底消除生产资料被个人占有的任何可能性,公有制的法权体系规定全部生产资料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宣布个人不得拥有任何生产性资源的合法权利。在这里,公有主体只能作为不可分割的产权所有者整体性地存在,而不容许把公有产权以任何形式分解为个人的产权。因此,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公有制完全不同于在个人私产基础上集合起来的合作制或股份制。按照传统的公有制政治经济学理论,个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仅仅有权拥有非生产性的生活资料。”“公有制企业成为不能分解为任何具体个人的抽象,再也不能向组成的成员个人作进一步的追溯。”即公有资产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性质上与合作制、股份制完全不同。

  3,“消除个人产权的公有制企业,合乎逻辑地实现了一切资源归公。个人不但不能充当公有企业财务资本和其他物质资本的最终委托人,而且无法凭借其自身拥有的人力资源,通过选择与公有制企业订立的市场合约、作为要素所有者进入企业合约。公有制企业已经不是科斯意义上的‘企业’,因为它并不是基于一个(或一组)市场合约。”公有制消灭了个人产权,同时也消除了劳动力所有者。公有制企业已经不是产权的实现形式。

  4,“公有制企业的非市场合约性,从根本上消除了保证企业效率的一种机制:市场校正企业出错。”公有制企业既然消灭了个人产权,消灭了作为产权体现的企业形式,自然也消除了以按资分配为特征的经营机制。

  5,“任何个人不再可能构成与他方达成生产性利用自有人力资源的合约。”“公有制企业制度否认了个人对其生产性人力资源的合法所有权。”公有制消除了劳动者作为劳动力所有者存在的基础,从而也消除了雇佣劳动。

  6,“公有制企业并不追逐利润,其行为目标是完成国家计划任务。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公有制企业根本没有办法追逐经济学意义上、而不是财务核算意义上的利润。因为消除了个人对于生产性资源的产权特别是选择市场合约的权利,严格说来市场价格、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等等概念都无法存在,利润概念也因此无法存在”。既然公有制已经不是产权的实现形式,那它当然不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因为它已经不再是一种剩余价值生产方式了。

  从以上的引用不难看出,作为产权经济学者,周其仁先生比较全面地向我们了,公有制企业是消灭个人产权的形式,向我们说明公有制企业已经不是科斯意义上的企业了,向我们说明了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目的已经不是追求利润。

  四,什么是公有制的正确定义?

  在上面,我们分析了从十月革命产生以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公有制模式,然后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角度,明确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涵义一一公有制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形式;之后,我们又通过产权学者周其仁先生的研究,提示了公有制是消灭产权的性质和特点。

  现在我们再来进一步分析公有制本身的性质与特点。

  谁都知道,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国家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是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通过剥夺私有者或经过合作化的途径实现的。那么,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引起了什么样的变化呢?

  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引起的第一个变化是:单纯的资产所有者已经被消灭,劳动者在占有自己劳动力的同时成了资产所有者。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因此,单个劳动者作为资产所有者是不完整、不独立的;而在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的存在,单个劳动者作为劳动所有者是独立完整的。只有独立完整的劳动所有者,没有独立完整的资产所有者,这是公有制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第一个基本特点或特征。

  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引起的每二个变化是:由于生产资料是公共所有,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无差别的(至少在同一个企业,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都是相同的),因此,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在社会主义生产中已经失去了意义;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的存在,劳动者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投入方面存在着差别,能不能反映这种差别并满足由此差别决定的不同利益要求(即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成为社会主义生产能否正常发展的关键。因此,在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是公有制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第二个基本特点或特征。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引起的第三个变化是:由于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单个企业已经不可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⑵;另一方面,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无论是以个体方式存在,还是以集体方式存在,在劳动所有方面都是独立的,在生产资料公共所有的条件下,是可能而且必须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只能以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不能以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是公有制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第三个基本特点或特征。

  公有制公有制的实现由于它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社会生产主体;由于它消除了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差别,它使企业生产发展的要求直接表现为劳动者的利益要求--即劳动所有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而劳动所有权包括劳动管理权和劳动分配权,也就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劳动者按劳分配的权利。因此,公有制的本质对资本主义而言,它是消灭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消除产权要求的所有制形式;对劳动者而言,它就是体现劳动所有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利益要求的所有制形式。

  由此可见,公有制的基本定义,就在于它是消灭资产所有权,实现劳动所有权的所有制形式。而与公有制性质和特点相适应的基本制度,应该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适合企业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劳权制度。

  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定义,首先必须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其它公有制的区别。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各个社会都存在有公有制,这些公有制都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这些社会的公有制的主体不是劳动所有者,而且也不体现劳动所有权。

  其次,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定义还必须了解劳动者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而不是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在改革过程中,许多人提出了员工持股的主张,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做法。那么,员工持股能不能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呢?不能。企业员工,无论是一般职工,还是管理人员,如果他是以股份所有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并取得红利或股息,他是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而不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当家作主。股份是生产资料价值的计量形式,是资产所有者的标志,一个人如果是以股份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并凭借所持股份参与企业的管理与利益分配,那他就是地地道道的资产所有者(虽然可能同时兼有劳动者的身份),这一过程只是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因此,员工持股制度虽然“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关切度和认同感”,但决不能说“体现了劳动者参与企业所有权分配的原则,形成了资本经营者与企业劳动者共同治理企业的新型治理结构”(赵立新。《经济学动态》2000。04)。劳动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要体现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和分配权,就必须建立“谁劳动谁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谁劳动谁所有”的分配体制。员工持股制度是员工通过某种途径成为资产所有者,并作为资产所有者取得相应的权利,与实现劳动者的权利要求是无关的。在实现公有制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劳动者由于不是独立完整的资产所有者,因而不能作为独立的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由于公有制度的实现消除了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差别,因此,他们也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要求。因此,如果我们说“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主人翁权利”,那完全是错误的。

  第三,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定义还必须了解劳动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的区别。劳动者可以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也可以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当劳动者以劳动所有者身份出现时,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相反,如果劳动者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时,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力所有权。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是劳动所有者,与此相适应,劳动者的利益要求也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劳动力所有权。

  就象谈到资本主义企业就离不开产权一样,谈到公有制企业,谈到社会主义企业,就不能不谈到劳动所有权,因为就象产权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的基本权利一样,劳动所有权是公有制企业或社会主义企业的基本权利。那么,什么是劳动所有权呢?所谓劳动所有权是劳动所有者的权利,它和资产所有权相对应,包括劳动分配权和劳动管理权两个方面。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的要求表现为“谁劳动谁所有”,它又既包括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生产结果分配模式,也包括按照劳动者投入劳动量的差别分解企业生产经营成果两个方面;劳动所有权在管理的要求表现为“谁劳动谁经营”,它包括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管理体制(即企业建立职工大会、职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职工按照个人劳动量在企业劳动总量中所占比例行使管理权--即不是一人一票,而是一工一票)。平常我们常说,社会主义企业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这“劳动者当家作主”就是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者都可以作为主人管理企业,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无非是说社会主义企业要体现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至于按劳分配,无非是要体现“谁劳动谁所有”的分配原则,满足劳动所有者在分配上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企业必须体现劳动所有权本来是常识性的东西,只是人们囿于传统的产权观念,再加上苏联模式的自然影响,以至不能形成对劳动所有权形成明确的认识。

  五,为什么老百姓对公有制的好处看不见、摸不着?

  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公有制,就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从而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权利要求。但是,在实践中,老百姓对于公有制的好处却看不见,摸不着。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过渡阶段结束之后,仍然保持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苏联模式事实上已经转变为一种错误模式,因为产权制度是与公有制不相适应的的企业制度。

  在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人在列宁领导下建立了一种公有制生产模式一一即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公有制模式。“职工拿工资,盈亏国家负”是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分配模式;“国有国营”则是体现资产所有权的管理模式。我们只要把这种模式与资本家独资经营模式相比较不难看出,除了作为资产所有者的国家与资本家有所不同外,苏联模式的企业制度与资本主义企业制度没有什么两样:职工同样拿工资,产出形式仍是剩余价值,企业管理者仍为资产所有者。社会主义是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生产方式,她有什么必要、又怎么可能把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当作自己的生产方式呢?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正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难道资本家或股东不正是凭借资产所有权取得剥削收入的吗?难道产权制度不就是体现资产所有者利益要求,使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合法化的企业制度吗?以消灭剥削制度为目的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有什么必要把剥削制度当作自己的基本制度呢?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实现消灭了独立的资产所有者,使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所有者成了唯一规范的生产主体。如果我们建立了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公有制企业也理所当然成为劳动者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工具,劳动者和公有制企业就会处于相互满足、共同发展的相互依存状态。但是,苏联人却建立了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产权制度,一方面造成了公有制企业主体缺位、所有权约束缺乏等弊病,另一方面则在实际上否定了劳动者作为主人当家作主的权利,结果是公有制企业难以正常发展,职工个人收入与生产成果相脱离。这是公有制看不见摸不着的首要的基本原因。

  公有制的第二个基本特点是它的实现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在生产中失去了意义。由于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存在,劳动者在劳动所有方面是有差别的,能不能体现这种差别是公有制企业生产能否正常进行的关键,因此,在公有制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如果我们建立了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一方面满足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另一方面公有制企业也因为广大劳动者具有生产积极性和企业管理责任性而具有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劳动者和公有制企业的关系自然会密不可分。但是,现在在公有制企业建立的却是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一方面使不需要体现的权利得到了体现,另一方面又妨碍了劳动者利益要求的满足,结果是形成了集体生产和个体消费相互亏损、互相妨碍的对立状态,这是人们觉得公有制看不见摸不着的又一个基本原因。

  公有制的第三个基本特点是由于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而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如果我们建立了适合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劳权企业制度,公有资产就会处于保值状态,按劳分配得以实现,个人、国家、集体三者利益同时得到兼顾,一句话,劳动者的公共需要和个人需要就能得到全面的满足。但是,苏联模式却是建立了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产权企业制度,结果使公有制企业成为缺乏自我发展动力和活力的生产组织,从而也失去了公有制企业作为劳动者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工具的性质,这是公有制看不见摸不着的第三个基本原因。

  从上面我们看到,是产权制度象一座厚厚实实的墙,隔断了劳动者与公有制的血肉联系,一方面使劳动者失去了作为主人翁当家作主的地位,另一方面则又造成了公有制企业一系列弊病,失去了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因此,苏联模式的公有制看不见、摸不着,并不是因为公有制太纯,并不是公有制不好,而是因为建立了与公有制基本特点根本不相适应的产权企业制度!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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