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论:请鼓吹“剥削有好处”的人带头享受剥削的“好处”
近日,看到网上有一个叫王神玉写的《剥削有好处吗?》(以下简称“神文”),该文认为,剥削有三个好处:一是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二是可以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三是有助于社会分工的细化。我认为,这三个所谓的“好处”都是非常荒谬的。
一、剥削是如何“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的?
“神文”说:“剥削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在剥削的存在下,劳动者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酬,会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这种激励机制在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错,剥削确实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但这种“激发”是一种用鞭子抽打出来的积极性。例如在奴隶社会,奴隶主挥舞着鞭子对奴隶说:“加油干!谁完成了规定的工作就给谁饭吃,完不成的今天一律没有饭吃。”可想而知,在鞭子的抽打下,奴隶们会去拼命干活的。
可见,用这种方法“激发”出来的积极性,与世界各国监狱采取的“哪个犯人表现好就可以减刑”的办法一样,是一种逼迫出来的积极性,而不是劳动者心甘情愿的积极性。
那么,资本主义又是如何“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的?主要采取两种方法:
一是资本家采用“计件工资”和延长劳动时间等办法,逼迫工人在单位时间里多干活,谁完不成任务或者不肯加班,就扣发工资甚至解雇。
二是资本家通过市场竞争和残酷剥削工人制造出庞大的贫困人口和失业大军,迫使劳动者不得不通过相互之间的“竞争”,主动去接受资本家的剥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谁不愿意让资本家剥削,就没有工作和收入,一家老小就会饿死。
由此可见,不是剥削“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而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迫使劳动者不得不接受资本家的剥削。
这一点,早已被无数的事实所证实了。就是今天,如果不是为生活所迫,有谁愿意自己或者让自己的之女到私营企业去打工?社会上的人,凡是能当公务员的当公务员,能当教师、医生、律师的和能进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的,就不会到私营单位去工作,除非私营单位的收入明显高于国有单位。就是进私营企业,大家也要比一比,看哪家企业剥削少、工资高,能少被剥削一点也是好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今积极主张私有化和大谈“剥削有功、有理、有好处”的人(也包括“神文”的作者),不仅他们自己不愿意而且也不愿意送自己的子女进私营企业当一线工人,除非资本家给予特殊优待。大家看,剥削连这些“社会精英”主动接受剥削的积极性都“激发”不了,不正说明“剥削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这一论调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吗?
如没有你祖传3代以上的坏水基因,咋可能造出你这种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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