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 现实真正的经济只有两类:产权经济和劳权经济


  刚刚看到群友转发到群里的一篇文章,题目是《经济计划不等于计划经济》(百度动态2023.7.27,浙江:江商林尚沃)。文章谈到“公有制,不等于只有国有制一种形式(国有制本质是全民所有制、国家通过政府国资管理部门代持)。全民所有制,可以通过国营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民营来实现。民营企业,也不等于只是私有(非公)企业,还有公有制经济的民营企业,就连资本主义国家都有这样的公有制(非私有)民营企业(如俄罗斯共产党主导的“人民企业”实践、以色列共产主义公社的企业),社会主义国家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更应该大力发展公有制民营企业。”

  文章的观点的确有道理。如果说,公有制与私有制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那么,现在的资本主义国家或多或少也都有国有企业,这样的区别显然没有从本质上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早已经明确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生产主体、生产方式和生产目的的区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以资产者为主体的、以资产增殖为目的的生产方式,即剩余价值生产方式,而科学社会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则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满足劳动者生活要求为目的的消费价值生产方式。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既然是以资产者为主体,其权利要求必然是资产所有权的要求或产权要求,因此,资本主义经济即是产权经济;相反,社会主义以劳动者为主体,而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的要求,因此,社会主义经济必然是劳权经济。这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把经济区分为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这在逻辑上是缺乏一致性的。而从企业学的角度看,在市场经济中存在和发展的企业,都应该有人格化的所有者,因而都应该是民营企业;而如果没有人格化的所有者,那就只能算是病态企业。

  而自从十月革命以来,现代企业的存在方式,不仅有以资产者为主体的产权型企业,同时也产生了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劳权型企业。因此,从根本上来说,规范的企业不应该叫什么民营企业,而应该区分为产权企业和劳权经济。所谓的“民”,应该具体为“劳动者”和“资产者”,因而把经济区分为劳权经济与产权经济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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