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对毛泽东《蝶恋花》词的“批评”
1959年3月11日,胡适读到大陆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
“看见大陆上所谓‘文物出版社’刻印的毛泽东《诗词十九首》,共九叶。真有点肉麻!其中最末一首即是‘全国文人’大捧的‘蝶恋花’词,没有一句通的!抄在这里:
游仙·赠李淑一
我失骄杨君失柳,
杨柳轻直上重霄九。
问讯吴刚何所有,
吴刚捧出桂花酒。
寂寞嫦娥舒广袖,
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
忽报人间曾伏虎,
泪飞顿作倾盆雨。
我请赵元任看此词押的舞、虎、雨,如何能与‘有’韵字相押。他也说,湖南韵也无如此通韵法。”
随着海峡两岸交流胡适日记的整理出版,才使笔者有机会读到这则有趣的记载,于是才有了下面的文字。
青年毛泽东对新文化运动主将胡适很尊重仰慕,与他有不少交往,也受到他的一些进步思想的影响。1918年8月19日,毛泽东应读师范时的老师、时任北大教授的杨昌济之召来到北京,被推荐到北大图书馆做助理员的工作。从美国归来的大名鼎鼎的胡适此时就在北大任教。在这期间,毛泽东曾不失时机地抽空旁听胡适的课。胡适在文章中称毛泽东是他“从前的学生”,此话不假,虽然他仅比毛泽东大两岁。毛泽东在长沙创办“自修大学”就是受了胡适的影响,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自修大学“这个名字是胡适之先生造的”。他还亲自登门拜访胡适,向胡适求教。胡适1920年1月15日的日记中就有“毛泽东来谈湖南事”的记载。1936年,毛泽东接受美国记者斯诺的采访时说,五四前后,“我非常钦佩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他们代替了已经被我抛弃的梁启超和康有为,一时成了我的楷模”。
想不到多年以后,在台湾的胡适仍然“关心”着这位“从前的学生”、现为一国之尊的毛泽东。这次谈的是“学生”的诗词,着重议的是发表不久的“新作”——《游仙·赠李淑一》(后改为《蝶恋花·答李淑一》)。胡适说这首脍炙人口的《蝶恋花》“没有一句通的”,此话讲得太过,已不是什么诗歌评论,恐怕已是赤裸裸的诋毁了,可谓“胡说”、“胡批”。相信读者自有判断,无须赘言。
至于他所说的这首词的押韵问题,如果单从“纯技术”要求的角度来看,胡适之言,自有一定道理——因为他“论证”得也很“严密”,还请教了湘籍著名语言学家赵元任,最终得出了就是照方言也不押韵的结论。“蝶恋花”词牌要求上下阕同调,五句四仄韵,共八个韵脚,且要求在同一韵部。对照这一要求,毛词的确“出格”了。上阕的〔柳、九、有、酒〕属上声二十五有韵,下阕的“袖”属去声二十六宥韵。上声二十五有与去声二十六宥通用,同属词韵第十二部,这是符合词律要求的。然而下阕的〔舞、虎、雨〕这三个韵脚字均为上声七麌韵,属词韵第四部,明显和上阕四个韵脚字以及下阕“袖”字不同韵。严格对照词谱,这首词的确“破韵”了。所以从严守规则的要求来说,胡适的批评是不错的。
这样的韵脚犯忌,一向重视用韵、深谙格律的毛泽东自然很清楚这一点。1958年12月,他在“作者自注”中说:“上下两韵,不可改,只得仍之。”“不可改”说明毛泽东是为了不因韵害意而“破格”。如此用韵,意与声谐,浑然天成,所以也就“只得仍之”了。诗言志,既然格律是为了表情服务的,“情动绳墨外,笔端起波澜”(臧克家语),这时又何必胶柱鼓瑟呢?不见诗意、没有诗味的句子,即便合律,也不是诗。这首《蝶恋花》虽“破韵”,却能很好地表情达意,所以也就不必削足适履了。毛泽东在遵循词律的大前提下,根据表达需要而作点灵活变通,不也可以看作是他“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革”诗论的一种艺术尝试吗?所以从创新发展的角度来说,胡适的批评未免太死板、太苛刻了。
胡适就在当天的日记中还有“写《自由与容忍》,勉强写成”(后正式发表时题目改为《容忍与自由》)的记载。这位崇尚容忍和自由的大学者在写这篇后来一发表就受到赞扬的好文章的同时,在批评“学生”诗词的问题上,却似乎显得一点宽容、容忍都没有。在这一点上,“老师”没法和“学生”相比了。1956年2月的一天,毛泽东在怀仁堂宴请出席全国政协会议的知识分子代表时说:“胡适这个人也顽固,我们托人带信给他,劝他回来,也不知他到底贪恋什么?批判嘛,总没有什么好话,说实话,新文化运动他是有功劳的,不能一笔抹杀,应当实事求是。21世纪,那时候,替他恢复名誉吧。”“学生”并没有全盘否定“老师”,对其评价还是十分公正的。这恐怕胡适做梦也想不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