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还是信口开河污蔑?——对高等教育教材《中国现代史》的批判
近日,笔者偶然看到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王桧林主编、郭大钧与耿向东副主编的《中国现代史》下册(第四版)(一九四九——二〇一三),在第171页第二段后半部分写着:
1962年7月22日,毛泽东对陶铸、王任重关于生产责任制的“龙胜调查”作了批示,批示说:“这个文件所做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之后所提出的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①但时隔不久,生产责任制被指责为“单干”,遭到了错误的批判。
(注①资料为《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541页)
这段文字,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龙胜调查”里面阐述了“生产责任制”,毛主席赞赏生产责任制;
2、毛主席在赞赏生产责任制后不久又指责生产责任制;
3、毛主席出尔反尔、朝令夕改。
笔者查阅了相关资料,不得不对此教材编者关于该段文字的“移花接木”、“指鹿为马”、“断章取义”的“春秋笔法”啧啧称奇。也不得不为本应秉笔直书的“史官”们的“恶意混淆”而感到不齿。
这份“龙胜调查”的内容是什么呢?笔者查阅了教材中注释①中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并全文贴出来(见文后图片)。
这份调查,主要阐述了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龙胜县形势估计
(1)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
(2)大约有60-70%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性质;有20—30%基本上属于单干,不过还保留着某些集体经济的因素;还有大约10%完全是单干。
第二部分:龙胜县农业生产存在的几种管理形式
(1)第一种,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劳力与耕牛统一调配,生产统一计划安排,肥料统一使用,庄稼统一收打,收入统一分配;实行这种严格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它的优点是责任分明,又比较简便易行,应该认真总结提高,加以推广。
(2)第二种,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生产短期安排,四定小包工。......群众对这种办法一般很不满意,认为再这样搞下去,生产肯定搞不好。看来这种办法必须积极予以改进。
(3)第三种,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计划,统一分配;按劳力或按人头基本固定田块,少数农活统一派工,集体操作,多数农活长年责任到人。办法是按田块确定工分数量,包给个人,有的不联系产量,有的联系产量。一种是超产部分奖工分,产品全部由生产队统一分配;一种是包产部分归队,超产部分全部归己或与队分成,群众叫做“吃尾巴”,全吃或吃一部分。采取这种形式的生产队,其中有一部分,原来经营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干部指导思想明确,领导比较强、工作比较好的,应当说基本上还是集体经济。不过它的劳力固定得太死,不能统一调配;又由于定产到田,尤其是那些超产全部归己的,如果干部指导思想不明确,就很容易滑到单干的路上去。所以,目前在名义上采取这种形式的生产队,从实质上看,应当分为两类,一类基本上还是集体经济,一类很可能基本上已经是变相单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