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大锅饭、出工不出力与个人积极性发挥
在人民公社之前,老一辈农民多为文盲或半文盲,正是有了人民公社之后,才有了农村中学教学的普及,才使我国农业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有一个突破性的提高,从而使新一代农民成为有文化的农民。
在公众号交流时,looker1说:“钟老师写得很好,有两个问题向您请教:一是现在普遍认为,人民公社时期穷的原因之一在于大锅饭抑制了劳动积极性,导致“出工不出力”现象普遍。这也是别人请教您的“如何监督”问题的关键所在。二是公社体制下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是被压制的,个体很难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比如一个人擅长脑力劳动不擅长体力劳动,那么他是否有机会选择只从事脑力劳动?脑力劳动的工分如何计算?这涉及到我们在谈论历史,还是在谈论一种关于未来的可能性?请您指教,谢谢。”
在这里,我想就“大锅饭”、“出工不出力”与个人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问题分别说说我的看法。
一,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在58年大跃进的时候确实存在过,但1962作了体制调整之后,就不再存在。
“大锅饭”是一个形象说法,而且在人民公社开始时也确实存在过这种现象。但是,在人民公社头三年遭受挫折之后,在1962年进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调整,之后形成了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大队、公社分级管理并形成以公社为单位的服务系统的体制。因此,把人民公社的体制叫做“大锅饭”事实上是不恰当的,因为在进行了体制调整之后的、正常发展的人民公社体制,已经不存在“大锅饭”问题。
人民公社是一种制度创新,它是从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逐步发展形成的公有制体制。因此,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在开始时把核算单位直接放在公社这一级,形成了“大锅饭”的现象,从而遭受挫折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好在党和政府及时进行了公社核算体制的调整,把基本的核算单位调整到了生产队。
“大锅饭”的引伸涵义是指那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分配导致了劳动状态的缺乏效率的状态。更多的人是把“大锅饭”来形容生产队时期出现的没有效率的劳动状态,并认为生产队就是采用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
其实这只是一种误解。
在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条件下,在采用工分制进行分配的条件下,社员没有“大锅饭”可以吃,生产队也没有“大锅饭”可以吃。
生产队采用工分分配方式,集体生产成果是按照社员个人和家庭的工分累计量进行分配的。你参加劳动的时间少,完成的农活的数量少,工分就少,分到的现金就少,粮食也分得少。同样的工值,人家400工的收入与你200工的收入就会相差一半。粮食的分配虽然有四、六开或三、七开的比例,生产队的人都可以分到六成或七成的口粮,但那也是需要用工分收入来买的,而不是白送给你的。如果工分收入抵消不了粮食款,那你就要超支,你需要支付现金给生产队。这都是实实在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