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资本的生产力”思想探析——以《资本论》及其经济学手稿为例
一、马克思关于“资本的生产力”思想的文本依据
马克思是否具有“资本的生产力”思想在学界存在着一定争议。为准确理解“资本的生产力”思想、还原马克思关于“资本的生产力”思想的真实本意,必须回到马克思的原著,以文本作为依据和支撑。通过对相关文本的梳理,可以发现马克思明确提出并使用了“资本的生产力”这一概念。相关的语言文字穿插存在于《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及《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当中,而在第二卷中,虽未直接出现“资本的生产力”这一提法,但却在对资本流通过程的叙述中隐蕴地表达了“资本的生产力”的思想内涵。
(一)《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明确提出“资本的生产力”概念
关于“资本的生产力”概念,马克思首先于《关于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赋税原理〉》中提及,但并未对其进行深入阐述。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首次以较多的笔墨以及确证的语言使用了“资本的生产力”这一概念。马克思指出:“一切社会生产能力都是资本的生产力,因此,资本本身表现为一切社会生产能力的主体。”资本作为一种“生产力”而存在,这是由于劳动者与生产条件分崩离析,劳动者只能以资本的附属物的状态存在,“是以他们聚集在作为他们生存的唯一基础的个别资本周围为前提的”。在资本主义生存条件下,资本构成了生存的主体和竞争的主体,全部的生产要素必须通过资本才能组合在一起。一切生产力的实现必须经由资本的参与,资本已然成了全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所以,马克思认为“工人的联合”所带来的劳动的集体力量,表现为“资本的集体力量”,这种力量归根到底就是“资本的生产力”。马克思对此作出了形象的比喻,他认为,劳动的生产力变为资本的生产力的这种现象,正如同商品的一般价值固定在货币上那般。
但必须看到的是,马克思已经洞察到了“活动”原则之于“感性对象性”的重要性,经由此般萌芽之后宣告新哲学创立的马克思早已从一而终地在其思想深处贯穿着历史性的活动原则。就此而言,在这部手稿中,被马克思所指认的“资本的生产力”亦是存有历史限度的,这就意味着当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当资本不再能带来生产力的发展,而沦为限制生产力的关系时,资本则会被历史毫不犹豫地摒弃。
(二)《资本论》第一卷对“资本的生产力”的详细阐述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主要致力于剖析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马克思将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公之于众的同时,探明了资本具有生产力的功能,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章节中作出了诸多关于“资本的生产力”的文本表述。其认为资本只是获取了物的表现形式,站在形式背后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具体表现为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雇佣关系,生产中由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产阶级悉数收入囊中,由此揭示出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此外,资本的生产过程还具备生产力的性质。资本家通过两种手段获取剩余价值,而绝对剩余价值的增加又有一定限度,所以获取相对剩余价值成了资本家的主要手段。与此同时,资本家为延长相对剩余劳动时间,定将带来生产力的激增,所以资本为实现价值的增殖,不可避免地发展了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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