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立虹:学雷锋最重要举措是断绝碰瓷的伤害
2023年是学雷锋活动60周年,也是雷锋同志诞辰83周年,马上又到了活动日,自然想到了持续一个甲子的学雷锋光辉历程,想到了学雷锋取得的巨大成效和丰硕成果。然而也想到了学雷锋的无奈和阻力,想到了多起学雷锋遭遇的碰瓷讹诈,所引发的道德滑坡社会风气败坏扶不起,令人扼腕而义愤填膺,于是酝酿在胸中一年多的思考骤然爆发出来,这就是依法保护学雷锋,严厉打击坏人恶人小人诬陷学雷锋的恶劣行为,彻底铲除碰瓷的土壤,营造学雷锋优良风气和环境。
1、坚决铲除“死有理”助长的碰瓷。中国人讲“死者为大”,绝非“谁死谁有理”“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应该从无原则同情“死有理”、同情“弱者”的看似公平实则践踏公平的泥潭中走出来。碰瓷的升级,碰瓷范围扩大与“死有理”密切相关。比如湖南信息学院会计专业女生谢某2018年因恋爱纠纷导致情绪过激跳水身亡,谢某家属采取歪曲事实,擅发微博煽动“民怨”,进行围堵校门、堵塞交通、拉横幅标语、抱遗像示威要挟等向学校索要200万元(参自[教育] 逝者为大,现在是人死有理的社会嘛,马鞍山论坛 2018-11-13)。还有两个非常稀奇的“死有理”案例,一个是一女子在上海出租屋内,用脸盆洗脸时意外溺水而死,这肯定是一个意外,是让人非常悲痛的意外,可死者家属却认为房东应该负责,要求房东赔偿60万,且一分钱都不能少,甚至在警察协调的时候,直接开怼“我们不懂法,我们就是要钱”;另一个是一男员工在单位聚餐饮酒过量突发疾病意外死亡,死者家属却把死者的一个同事告了,理由是此人没有制止死者过量饮酒,应该负责任,向该同事索赔二十万。而这个被告的同事,既没有向死者劝酒也没有喝酒,吃了点饭就提前离席上班去了(参自我死我有理!我就是不懂法!讹诈者为何理直气壮!快资讯2019-06-16)。这两个死有理都是碰瓷讹钱,都透视出碰瓷无赖的一丘之貉,正因为无赖不需要付出成本,得手就是赚,失手也没有任何损失,法律没有让他们付出应有的讹诈无赖成本,才有一起起的碰瓷事件,才有各种碰瓷屡见不鲜,足见立法打击碰瓷的紧迫性。
2、彻底扭转法院错把碰瓷当弱者,屡屡出现“和稀泥”判决。碰瓷的愈演愈烈,愈来愈猖狂,就在于一些法官曲解法律,颠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屡屡搞“和稀泥”判决变相纵容的结果。比如让人惊奇著名的“树太好爬索赔60万元”案判决结果,广州六旬老人吴某在景区游玩上树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从树上跌落,抢救无效身亡,吴某亲属却以景区未采取安全疏导为由索赔60多万元,而法院居然判决景区承担5%的责任,赔偿45000元。还有个辽宁丹东偷鱼溺亡家属向鱼塘主索赔60万法院判鱼塘主赔5万案例,2019年9月14日下午男子孙某和妻子带了两个朋友,开车到于先生的鱼塘偷鱼,孙某下到鱼塘游泳,结果溺水身亡。孙某的家人状告鱼塘塘主于先生和村委会,一共索赔60多万元,法院居然判决鱼塘主于先生和村委会共同赔偿孙某家属5万元。人和动物区别在于知荣辱,明事理,本身偷盗就是非法行为,应当受到鄙视,应该受到谴责,现在却成了光荣的行为,成了索赔的依据,何其无耻?法院竟然牵强附会支持他们的无耻要求,又是何等荒唐?另有案例,妻子和情夫酒店幽会,情夫为躲丈夫捉奸不慎坠楼身亡,死者家属居然离奇地告上法庭索赔86万,虽然法院认为奸夫坠楼是自主选择的结果,捉奸者也是受害者无须承担责任,但还是以酒店窗外未安装护栏,承担5%即4万元的赔偿责任,让奸夫得到不应有的补偿。众所周知,法律应当保护安分守己、遵纪守法的公民,而不是庇护涉嫌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偷鱼溺亡者孙某的家属索赔60万,奸夫家属索赔86万,都属于恬不知耻的狮子大张口,但如果被法律的正气正义顶回去,自然打击嚣张气焰,可法院和稀泥判决的补偿,表面是同情死者弱者,实际上是支持恶人,为虎作伥。法律是社会公德的支撑和风向标,一次错误的判决,“杀伤力”胜过十次犯罪,法院不能为了平息当事人的怒气和稀泥,强制别人慈善补偿,进行道德绑架,社会需要的是一份公平正义的干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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