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家挨打受气的丫头,翻身建立南京首个农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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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岁被逼当丫头
1929年11月,我出生在江苏东海县一个雇农家庭。父亲在地主家扛活,积劳成疾,无钱医治,早早离开了人间。可怜的母亲,领着我和我的姐姐、哥哥三人,生活极为贫困。虽然她在地主家当佣人,拼死拼活,也养活不了全家。母亲万般无奈,只好把哥哥和姐姐送到地主家当猪倌和丫头,把我寄养在外祖母家。到我9岁时母亲死了,我只得和姐姐到地主家做丫头。
做丫头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食,穿的是破衣烂裳,一年到头连鞋子也没有一双。我每天烧水、挑水、洗衣、打柴样样干。有一年冬天,我脚上生了冻疮,两只脚肿得像馒头,路也不能走,可是地主婆还逼着我洗衣、端茶、送饭,稍不如意,就扯耳朵、揪眼皮。有一次,地主家少了一样东西,硬说是我偷的,如果不承认,就要活活把我打死。
幸亏有一个帮地主家烧火的老奶奶把我救了下来,才免遭一死。后来姐姐把我送给另一个地主家做丫头。那家地主还是一样的厉害,早上天刚蒙蒙亮就把我叫起来扫地。有一天我实在太困倦,抱着扫帚就睡着了,被地主婆发现,就用扫帚追着打我,我浑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还有一次,地主婆叫我倒马桶,那时我年纪小,个子只比马桶高一节,地主家的门槛又特别高,端马桶过门槛时,身子一歪,门槛没过去,马桶被打翻了。
地主婆气呼呼地跑过来,又是一顿毒打,我被打得鼻青脸肿,不像人样。姐姐看了哪有不心疼的呢?姐姐想把我从虎口里救出来,可是不讲理的地主婆说:“我还没和你算饭钱,要走先把饭钱算算。”干了几年活,一分钱没有,还要算饭钱,这是什么理?但在虎狼当道的社会里,有理也没地方说。鸟无翅膀难飞,只得忍气吞声地做下去。一直到18岁才跳出地主家的火坑,逃到了南京,在浦口区吉袱乡(现顶山街道)五宫村安家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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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南京市郊
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南京解放后,在党的领导下,我们打倒了地主,分得了田地。穷根子拔了,刚过上富日子,农民又开始出现新的两极分化。为避免土改后农民重新丧失已分得的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党和政府引导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有计划地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根据“自愿结合、等价交换、民主协商”的原则,组织农民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克服农户分散经营中劳力、畜牧、农具、资金不足的困难,促进农业生产协调发展。1951年春,我和村上的韩立和、丁开亮、乜德林等5户农民,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组织了“李玉农业生产互助组”。1952年又转为“李玉农业生产合作社”。我也由互助组长被选为合作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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