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官方把房地产归为“困难行业”
2月6日,武汉发布16条稳经济措施(下称16条),房地产行业被归为“困难行业”。其中提到,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在重点监管资金中增加“项目主体结构达到三分之二进度”拨付节点;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增加申请预售许可次数,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小于栋等。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提信心促活力 武汉出台16条政策措施
2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16条“政策措施”主要从4个方面着手制定,抓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经济活力,提振市场信心,营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发展氛围,推动武汉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强化供给侧保障
“政策措施”首先提出强化供给侧保障。在金融领域,从2022年第二季度起至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
全市将新增10家线下首贷服务站,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企业针对餐饮、零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专属政策性担保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降低担保费率。对全市在沪深北交易所新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奖励。
帮扶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政策措施”提出,2023年,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月份租金、缓收2至4月份租金。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给中小企业。
加强产业用地供给,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配套。在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深化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共享,企业免费享受评价成果。
为支持稳岗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给予其单位缴费部分最长1年的社保补贴;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2年的社保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3年,继续对购置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在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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