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开张仅5天商户收到拆除通知 当地成立调查组

2024-03-28
作者: 记者 来源: 界面新闻

  “宛城融媒”官微消息,宛城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说明:3月26日,有媒体反映“儒林临时农贸市场开张仅5天,商户收到拆除通知”。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对于合法权益予以保障,对于违法违规现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

  图为当地发布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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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开张仅5天 商户收到拆除通知:当初催着建现在逼着拆

  大象新闻记者 申子仲

  “想不明白!”3月22日中午,河南南阳。在宛城区新建成的儒林临时农贸市场内,37岁的王华东眉头紧锁。他说实在想不明白为何才建成开张没几天的市场,就要面临拆除,“当初可是催着我加班加点赶工期。”

  儒林临时农贸市场内的商铺都是关门状态

  申办农贸市场获批

  儒林临时农贸市场位于南阳市宛城区范蠡路与明山路东南,毗邻温凉河,这处新建的市场占地约两亩,整体呈三角形。

  市场的创建者,便是王华东。

  此前他曾在这里干过夜市生意,深谙此地的商业价值,“附近商业楼盘多,小区居民维持日常生活是刚需。”

  今年元月初,鉴于同城首批便民农贸市场的成功建设经验,嗅到商机的王华东打起了小算盘——

  将原先杂乱的小吃区改造成农贸市场,既方便了周边群众,又能吸引路边摊贩进场经营,自己还能坐收租金,可谓利公、利民、利己。

  于是,凭借着生意人的精明,王华东提前备足了建设效果图、土地利用规划等材料,向属地汉冶街道办事处递交了申请。汉冶街道办随后将申请材料上交宛城区。

  图为王华东,他是儒林临时农贸市场的创建者

  1月9日,宛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同批次申请的6个临时农贸市场建设材料,以书面请示上交南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1月22日,南阳市城管委办公室做出批复,王华东提供的文件复印件显示,“经市城管委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现场勘察,研究后原则上同意设置4处”,这其中,就包括王华东申请的儒林临时农贸市场。

  图为儒林便民市场项目建设的公示栏

  “领导两次视察催工期”

  收到南阳市城管委批复文件一周后,王华东忙活起来,“我自己垫了20多万,又借了40多万。”

  按照王华东的说法,市场建设期间,汉冶路街道办、宛城区有关分管领导曾先后两次实地调研视察,并多次要求加快工程进度。

  今年2月2日,宛城区“相关领导”在现场视察时,明确要求王华东务必赶在腊月二十三小年前完工,争取举办个“年货节”。

  “今年冬天雨雪天气多,我们加班加点也没能赶在春节前完工。”王华东说,2月15号大年初六,宛城区有关领导再次视察市场建设情况,他接到办事处的通知后,马不停蹄打扫卫生、布置展板、汇报工作。

  “领导两次视察,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一再要求加快进度,我的干劲也就更足了。”王华东信心满满。

  图为在建的儒林临时农贸市场

  正式开张五天收到拆除通知

  儒林临时农贸市场边建设边招商,前后吸纳了18家商户,涉及活禽鱼虾、肉蛋干调、果蔬熟食等等。进店的商户是收租的,而市场的中央区域,则建起了大棚和水泥货台,免费提供给街头的流动菜贩进场使用。

  3月10号,儒林临时农贸市场试营业,王华东准备了一大批鸡蛋和食盐“砸钱”引流。而附近居民对这个新建的市场也颇为欢迎。

  3月22日,大象新闻记者随机采访了附近居民。马先生的说法颇有代表性,“周边小区多,这里早就该建一个便民市场。”

  3月15日,经过几天试营业磨合期,市场正式开张迎宾,王华东坦言“生意相当不错”。

  王华东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市场正式开张后的第5天,也就是3月19号,大门口张贴的一纸《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让他傻了眼。

  市场正式开张后的第5天,王华东收到了拆除通知

  “短命”的市场②

  到底有没有违建?执法人员带钩机进场

  大象新闻记者 申子仲

  3月19日,一纸限期拆除的《通知》,让正式开业才5天的儒林临时农贸市场,顿时陷入困境。3月21日,当地城管执法带着一台钩机来到市场,尽管由于商户的阻止,市场未被拆除,眼下的商户经此折腾也着实无心踏实经营。那么,这个市场的建设,究竟是否存在着违建呢?

  图为王华东提供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

  一纸拆除通知

  王华东提供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是这么说的:

  “位于明山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南侧区域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至今未能提供该处建筑物的相关手续。我局也未查询到该建筑物的规划、建设等手续,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四条之规定。”

  《通知》还表明,根据南阳市城市建设需要,现通知该区域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单位)于2024年3月21日前清空物品并自行拆除。

  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南阳市制止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行为暂行办法》(宛政(2014)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将组织相关单位,调配执法力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单位)承担。

  《通知》落款分别是汉冶路街道办、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商户阻止,市场暂未拆除

  市场商户与执法人员僵持不下

  “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我当时就懵了。”王华东说,收到通知第二天,他就拿着相关文件,赶到了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法规科。“当时没有得到明确解释,他们让我回去等通知。”

  3月21日下午,当地城管执法带着一台钩机赶到了市场。王华东说,他当时没在场,市场商户与执法人员僵持不下。

  “商户们是我招来的,也都交了租金,我不赔钱,他们肯定不会搬。可没人赔我钱,我也拿不出来钱赔商户,现在我还欠着一堆工程款没结呢。”

  和王华东一样“失算”的,还有儒林临时农贸市场的一众商户。

  3月22日中午,大象新闻记者现场看到,因为无人光顾,市场异常冷清。商户们扎堆在大门口,七嘴八舌热议着。

  按照商户们的说法,21日,当地执法人员带着钩机,是下午2点多到的现场。商户们力阻钩机进场,双方一直僵持到下午4点左右。

  有商户用手机拍下了现场视频,商户们表示在没有得到赔偿之前,不能一拆了之。现场众多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保持了缄默,其中一位身穿便装的工作人员力劝商户们不要妨碍执法,让商户报警找老板协商赔偿。

  当天,市场未能拆除。

  “我可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的”

  那么,市场是否如《通知》所说属于违建?市场建设是否程序合法?

  图为王华东向记者出具的文件

  “我可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的。”王华东向记者出具了两份文件——一份是今年1月9日,南阳市宛城区城管委办公室《关于申请第二批临时农贸市场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一份是1月22日,南阳市城管委办公室《关于宛城区申请设置第二批临时农贸市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请示》文件中,立意是“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引导商贩进店进院经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批复》文件中,南阳市城管委办公室给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请严格按照设置方案和相关要求,不得多层设置,不得设置朝外门门面店铺”“该临时市场设置方案自批复起暂定为叁年”。

  记者注意到,儒林农贸市场内的30多间商铺,均为大门面对市场院内的单层平层结构,无一间朝外的临街门店,也无一间多层,符合《批复》指导意见。

  市场中央的敞棚水泥台面,无偿提供给街头菜贩进场,也符合《请示》立意。市场入口的门头标识,是醒目的金属大字“临时农贸市场”。

  商户们希望有个说法

  “开业那几天,我们无偿提供的蔬菜货台,最多能吸引9家流动菜贩进院经营,现在都走了。”王华东说,“我实在想不明白,既然要拆,为何当初还催着我建?”

  被王华东招来的众商户同样想不明白。

  卖干菜调料的裴先生投资了10多万元,冰柜、冰箱、加工设备都是新买的,连进货的三轮车也是新的。

  他承租了市场内3间门店,已经交了一年的租金46800元。拖家带口的裴先生为方便工作和生活,甚至在市场附近也租了住房,也是一次性交足了一年房租。

  卖活鱼活鸡的商户蔡女士,原先和老公在当地其他地方做生意。因为老公患有尿毒症,须常年做透析,又因为市场离中心医院比较近,这次专门赶来“投奔”。两口子租了两间店铺,租金已经交了35000多元,“刚开始生意还行,这么一折腾,也没人来了,鱼死了100多斤,鸡子也死了10来只。”

  卖手工馍的吴先生,连买机器、进材料,带上交租金,进场扎本80000多元,本想着大干一场,“现在很想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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