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回应试行机动车停放以分钟计费
杭州市政府网站7月1日发布了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124号提案的答复。
全文如下: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试行机动车停放以分钟为单位计费的建议》(第124号)收悉。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管理现状
近年来,杭州不断完善停车管理相关政策,围绕停车收费管理范围、定价方式、停车场库建设等领域开展多轮优化。具体如下:
(一)落实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根据停车场性质,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管理。对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按照“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面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景区旅游旺季高于平时”的“五高五低”原则,对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并根据停车区域等级制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的原则自主制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停车场建设。
(二)制定多元化停车优惠政策。制定多项停车收费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制定免费停车时间、设置绿色泊位、缩短计费周期等措施引导车辆快停快走;鼓励自驾车游客通过换乘进入西湖风景名胜区,对具有换乘公共交通功能的“P+R”停车场(库)凭换乘凭证实行停车收费50%的优惠;出台残疾人停车优惠政策,减免残疾人停车费用;实行道路停车包月优惠、晚上计次收费政策,规范停车秩序,提升车位使用率,缓解周边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三)推动智慧化停车收费管理。逐步构建智慧付费、智慧服务、智慧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等于一体的智慧停车系统,并将停车系统大数据纳入杭州市城市数据大脑管理,实现全市停车信息数据共享。深入推进道路停车“无感支付”和杭州城市大脑便捷泊车系统“先离场后付费”的便捷泊车服务全覆盖。打造全市智慧停车引导服务系统,为行车人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定制服务。推动专用停车场对外共享,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情况下,采取错时停车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有偿停车服务。
二、停车收费政策及有关情况
根据杭州城市交通系统化治理十大行动工作部署,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我市现行停车收费政策优化路径,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改革经验,为后续停车收费机制改革提供参考。
(一)我市现行停车收费政策
我市在2014年制定出台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将停车区域等级划分为3个等级。道路泊位核心、一级、二级区域首小时标准分别为10、6、4元,首小时后每小时标准为12、8、6元,计费周期为半小时。政府定价停车场按区域等级分别制定最高收费标准,由停车场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首小时按小时计费,首小时后按半小时计费。另外西湖风景名胜区停车场和道路泊位单独制定收费标准,并在节假日、旅游旺季双休日期间实行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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