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长文】被竞业困住的大厂前员工

2024-03-15 2961 2
作者: 肖思佳 来源: 真实故事计划Pro

  入职时签下竞业限制协议, 离职后遭遇了公司高额索赔, 其中不乏初出茅庐的应届生。

  过去十年间, 推崇“自由、平等、开放”的互联网公司, 成为年轻人心中的职场圣地。然而, 当世界开始紧缩, 狰狞再次展露。

  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索赔金, 成为套住这些年轻人的又一道枷锁, 他们的人生轨迹随之改变。

  1.被追击的前员工

  离职拼多多7个月后,林知心面临28万元的索赔。

  2023年10月,林知心收到了一通从上海拨来的电话。电话里,仲裁员告诉她,她曾工作过的拼多多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为由,对她发起仲裁申请,索赔28万。林知心的大脑瞬间“宕机”,她一时无法理解眼下的情况,匆忙挂断了电话。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被禁止加入与原公司有业务竞争的公司,包括员工自行创建的与原公司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作为对价,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向劳动者支付补偿,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通常来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的,是掌握公司核心商业信息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简称“两高一密”。这几年,随着互联网行业竞争愈加激烈,竞业限制协议的使用范围也开始泛化到基层员工。如今,在入职前给每位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有成为业内的常见操作的趋势。但碍于巨大的取证成本,大多数公司几乎不会对普通员工“动真格”。

  接到那通电话之前,林知心从未想过自己会遭到竞业限制协议仲裁。她是应届毕业生,在拼多多基础岗位只工作了8个月,其中还包括6个月试用期,离职时转正不过2个月。离职后,她入职的新公司做的是外贸业务,内容和此前在拼多多做的“买菜”业务不同。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扯上的关系。

  那天是林知心24岁的生日。她一度把原因归结于,自己是“本命年犯了太岁”。她的姐姐本来买好了鲜花、蛋糕,只等着林知心出差结束回到上海为她庆生。

  了解到事情发生后,姐姐第一时间带林知心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林知心“接受仲裁”,并表示:按照常理,不会有哪个企业抓着应届生不放,不需要太过担心。这番话,让忐忑了一路的林知心终于松了口气。她想,“大不了当这是24岁的一个坎,迈过去就好了。”

  2023年11月,仲裁当天,林知心没有到场,将一切委托给律师,对方曾告诉她,“顶多赔个3、5万。”林知心觉得,咬咬牙的话,这个结果还是能接受的,她相信一切都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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