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习近平总书记为什么强调“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


周新城:习近平总书记为什么强调“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必须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来研究改革的根本问题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在纪念这个日子里,有必要总结四十年的改革实践,从理论上研究改革的一些根本性问题。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曾经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对各种事物都是适用的。这样来研究问题、看问题,就有了一贯的、完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任何问题(包括改革问题),都要遵循対立统一规律。他明确指出,政治经济学“当作一门科学,应当从分析矛盾出发,否则就不能成其为科学。”他认为,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基本缺点,就是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不承认社会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我们对待经济体制改革,也应该从分析矛盾出发。

  谈到经济体制改革,从理论上讲,无非是这样几个问题:为什么要改革,即改革的必要性是什么?改革的性质是什么,这种性质是怎么确定的?改革的对象是什么,即改什么?想改成什么样子,即改革的目标是什么?这些问题,只有用矛盾分析方法才能从根本上说清楚。

  

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改革?

 

  一般是用列举原有经济体制存在的弊病来回答。这无疑是正确。我们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说到底,是按照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来调整生产关系,目的是促进生产力发展。正因为原有经济体制存在弊病,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我们才需要通过改革,来消除弊病,推动生产力发展。但这个回答是不够的,它无法回答:如果克服了原有体制的弊病,还要不要改革?习近平总书记说,改革只有逗号,而没有句号,改革只有进行式,而没有完成式。这该怎么理解呢?显然上述答案是无法解释的。

  我们强调要进行改革,根本原因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矛盾,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是存在矛盾,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曾经是一个大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是通过分析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提出未来的新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的。除了短短的72天的巴黎公社外,他们并没有具体的社会主义实践,没有面临社会主义社会还有没有矛盾这样的问题。列宁根据辩证法一般原理,预见到“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然而以斯大林为代表的苏联理论家,在苏联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的性质,社会主义社会不再有矛盾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完美无缺的,社会主义不再是在矛盾的运动中发展了,政治上、道义上的一致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显然这是违反辩证法的,这等于说,辩证法到社会主义就中断了,対立统一规律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了。斯大林到晚年,在客观存在的矛盾面前,不得不改口说,不能从绝对意义上理解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性质,搞得不好仍然会产生矛盾。但他始终不承认矛盾的运动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毛泽东批评他是羞羞答答的辩证法,不彻底,犹抱琵琶半遮面。这种观点,使得苏联理论界长期不能正视社会存在的矛盾,更不能正确处理矛盾。不承认矛盾的存在,或者只是羞羞答答地谈论矛盾,那就不可能提出改革的问题。道理很简单:改革是解决矛盾的手段,既然连矛盾都没有,当然就不需要改革这种手段了。不承认矛盾,正是苏联在斯大林时期长期不能、也不敢提出改革的理论原因。

  我国三大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毛泽东运用彻底的辩证法观察社会主义社会,明确提出:

  【“对立统一的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过按事物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性质也就不同。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说来,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

  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应该应用对立统一的规律去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不承认社会主义还有矛盾,不承认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就会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

  他还指出:

  【“不要迷信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都是好的。事物都有两面:有好的一面,有坏的一面。在我们的社会里,一定有好的东西,也有坏的东西,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先进的,也有落后的。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要改造,把坏的东西改造成好的东西。”】

  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逻辑上必然得出结论:必须通过改革来解决矛盾。而且一个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又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正是在不断出现矛盾、又不断通过改革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所以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永恒的话题,改革只有进行式,而没有完成式。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这个问题,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我们全党的认识就统一了,这也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没有人反对,我们党内不存在一个反对改革的派别的认识上的原因。

  改革是有阶段性的。一个矛盾通过改革解决了,这个阶段的改革任务就完成了,就这个矛盾来说,改革就到了“底”了,就彻底了。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又需要改革。不要把某个阶段的改革当做全部改革,就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过程来说,改革是没有“底”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在不断出现矛盾、又不断通过改革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因而解决矛盾的手段——改革,也就是永恒的话题。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只要存在矛盾,改革就不会“彻底”,否则社会主义就不发展了、僵化了。

  

第二个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是什么,它是由什么决定的?

 

  大家都知道,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种性质,并不是人们主观地规定的,它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的性质决定的。毛泽东指出:

  【“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例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那种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得到解决。”】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大量的、主要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它可以通过协商、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办法来解决,不需要通过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样激烈的冲突才能解决。矛盾的非对抗性性质,决定了解决矛盾的方法: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就是我国改革的性质。

  当然还需要看到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除了大量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主要的)外,还存在敌我矛盾。敌我矛盾属于对抗性矛盾。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得不好,也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就是一个例子)。对抗性矛盾就不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就能解决的了。这种危险,必须重视,不能掉以轻心。不过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对抗性矛盾终究不是基本的、主要的。总体上说,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的这种性质决定了,解决矛盾,不需要根本改变、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来解决。

  

第三个问题是改革的对象,也就是改什么?

 

  说到改什么的问题,一定要把“改什么”和“不改什么”统一起来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指出这一点,他说,改革存在很多分歧,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是不改的、不能改的,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这不能说不改革。有人把改革定义为往西方“普世价值”、西方政治制度方面改,否则就不是改革,这是偷换概念,曲解我们的改革。我们当然要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为什么我们不能笼统地讲改革,而必须要把“改什么”与“不改什么”统一起来讲呢?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状态决定的。毛泽东指出: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我国现在的社会制度比较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胜得多,如果不优胜,旧制度就不会被推翻,新制度就不可能建立。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人民生活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

  事实已经表明:

  【“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一点,甚至连国外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了。”

  “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

  “总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

  可见,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是处于既适应又不适应的状态,其中适应的方面是基本的、主要的,不适应的方面是局部的、次要的。

  既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是既适应又不适应,那么我们的对策也应该是两个方面: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部分,必须坚持;对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部分,必须改革。矛盾的这种状态,决定了我们必须把“不改什么”与“改什么”统一起来。该坚持的,必须坚持,该改革的,必须改革。把改革的矛头指向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不符合客观的矛盾状态的,是会把改革引上改旗易帜的邪路的。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强调:

  【“两重性,任何事物都有,而且永远有,当然总是以不同的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性质也各不相同。例如,保守与进步,稳定与变革,都是对立的统一,这也是两重性。生物的代代相传,就有而且必须有保守和进步的两重性。稻种改良,新种比旧种好,这是进步,是变革。人生儿子,儿子比父母更聪明粗壮,这也是进步,是变革。但是,如果只有进步的一面,只有变革的一面,那就没有一定相对稳定形态的具体的生物和植物,下一代就和上一代完全不同,稻子就不成其为稻子,人就不成其为人了。保守的一面,也有积极作用,可以使不断变革中的生物、动物,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起来,或者说相对地稳定起来,所以稻子改良了还是稻子,儿子比父亲粗壮聪明了还是人。但是如果只有保守和稳定,没有进步和变革一方面,植物和动物就没有进化,就永远停顿下来,不能发展了。”】

  毛泽东这一段论述是以生物为例说明的,但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是完全适用的。我们可以而且应当用这种彻底的唯物辩证法来分析和指导我国的改革实践。至少有两条应该明确:第一,如果不进行改革,矛盾得不到解决,社会主义就不能前进,这种停滞的、僵化的社会主义是没有出路的;第二,改革必须在保持社会主义制度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进行,只讲改革,不讲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那样的改革就会走到改旗易帜的道路上去,走到社会主义的反面去。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把“不改什么”与“改什么”统一起来,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又要坚持改革。只讲社会主义,不讲改革,社会主义就变得死气沉沉,没有前途;只讲改革,不坚持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会失去其固有的本质特征,就会变成资本主义。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社会主义的失败。

  有人喜欢说,不改革,死路一条,还说这是邓小平说的。其实,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是这样说的:

  【“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死路一条。”】

  所以,不改革是死路一条;改革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也是死路一条。两句话一起说,才是全面的。不能像某些“著名经济学家”那样只讲前一句,不讲后一句。那是片面的。坚持社会主义,就意味着有的东西是不改的,不是什么都要改。

  那么,具体说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哪些是适合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必须坚持,哪些是同生产力发展相矛盾的,必须改革?毛泽东在阐述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的时候,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还缺乏实践,很难具体回答这个问题。过了几十年,邓小平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的实践,明确指出: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他明确地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具体体制区分开来,这就从方法论上回答了这个问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必须坚持,这是他一贯的思想,早在1978年他就指出:

  【“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

  需要改革的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

  党的十五大根据邓小平这一思想,指出

  【“改革是全面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来适应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

  这就清楚地回答了“不改什么”和“改什么”的问题。

  

第四,改革的目标,即改成什么样子?

 

  这在改革过程中一直争论不休。任何人谈论改革,脑子里总是先有一个目标,想把社会改成什么样子,然后按照心目中的目标,设计改革方案,判断不同方案哪个是对的、那个是错的。在我国,客观上存在两种绝然不同的改革目标:一个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即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改革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社会主义充满生机活力;另一个是在新自由主义指导下,照搬西方的“普世价值”,把改革的矛头指向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行彻底私有化、彻底市场化,最终把社会主义制度改造成为西方式的资本主义制度。

  出现这两种改革方案、两种改革目标,也不奇怪,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存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出于不同的阶级利益,必然会有不同的改革目标,会设计出性质根本不同的改革方案。

  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主义国家客观上存在着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就国内来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剥削制度基本上消灭了,大规模阶级斗争已经过去,阶级矛盾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由于国际的影响和国内的因素,阶级斗争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一定条件下还会激化。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敌我矛盾(尽管不是社会的主要的矛盾),总有一股势力想恢复旧制度。就国际环境来说,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主义革命首先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取得胜利的,社会主义国家处于资本主义包围之下。资本主义在经济上、政治上、科技上、军事上、乃至意识形态上都处于优势。它们竭力向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渗透,推行和平演变战略,力图恢复资本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国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构成了复辟资本主义的现实危险。这种危险是实际地存在的。起草目标是颠覆我国政权的《零八宪章》的作者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们提出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时候,这股势力就接过改革的旗号,把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复辟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容塞了进去。得到某些人大力支持的佐利克《2030年中国》就是一个典型。

  改革目标的分歧,实际上就是阶级斗争的表现。没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看不清楚这种分歧的实质的。毛泽东通过矛盾分析,觉察到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阶级斗争,仍然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这就从根本上剥下了披在两种改革目标斗争身上的学术外衣,揭示了分歧的实质。

  在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时候,我们重温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坚持辩证法,坚持矛盾分析方法,就可以从根本上回答改革问题,指导深化改革的方向,也可以从根本上批判新自由主义误导改革的各种错误观点。

  【周新城,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原标题《必须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来研究改革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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