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义:当“大众不爽一人爽”时,就该深刻反思文艺管理了
不久前,与一位影视出品人朋友谈他们刚刚在央视播出的反映改革题材的一部电视剧,当说到投资和演员价格,这位朋友支支吾吾,欲言又止,但后来再三询问,还是实话实说了,他的那部戏总投资大概一个多亿,结果一号女主演一人就拿走五千万,这样再除去其它演员的费用,一个来亿的投资,也只剩三千多万拍戏了。这样的戏,还能指望有多高的质量?闻之我不禁有点惊讶,问他这位明星何德何能,居然拦腰砍去总投资一半?
这位朋友一声叹息说,哎,谁愿意给她呀,还不是为了买她那张脸啊!因为那张脸电视台愿意要,要了那张脸才有广告,有了广告电视台才能有个好收益。仔细回忆这位明星主角戏中的扮相,实在乏善可陈,演得实在是不怎么样,但是,无论怎样,五千万已经到手了。其实,这就是时下电视剧电影市场的基本常态。
无独有偶,近日,有关郑爽“阴阳合同”“天价片酬”,以日入208万元,77天片酬高达1.6亿元等有关问题,热爆网络,正在受到有关方面调查。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一个问题,这些年关于天价片酬的事情,可以说全民共恨,我们报刊文章几乎天天呼吁,有关方面也不断发布禁令,可问题为何依然还是这么多呢?到底我们的影视事业离了这些所谓明星就不能生存了吗?难道我们的影视发展还能像美国人掐华为命脉一样,这些明星成了窒息我们的要命的“文化芯片”了吗?我就不信,离开了这么几个天价明星的“胡屠户”,我们中国的影视剧居然就一定要吃“带毛的猪”?
这个问题我认为很大,大到什么程度,我认为,如果我们的各项工作就这样对待国家规定置若罔闻,对国家法规当作耳旁风,那么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这是非常危险的事。这两年,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有关部门颁布不少,但问题却依然照样发生。我认为,这件事本身就有问题,包括我们的政策,也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比如,五千万这个极限,本身就是个大问题,正如老百姓评价,原来被限制后,还是一个天价呀。五千万,这对于一个月薪3000元的工薪阶层来说,可能是奋斗几辈子的事情。而这些明星,好吃好喝有人精心伺候着就那么比划了几天,就足以是个让工薪族几代人奋斗终身也对之望尘莫及的天文数字。这样的分配比例恐怕与社会主义国家按劳分配的要求相距十万八千里。我们承认差别,但不等于承认这个说说唱唱的行业与劳动者有天渊之别的差别。
有人说我这是空谈,我们早就不再论姓社姓资了,社会上的剥削现象已经普遍存在不再回避,哪还有按劳分配。但是,我告诉你,在法理上我们可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按社会主义要求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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