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坤:攻讦所谓的“告密”,要害是害怕群众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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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师宋庚一在课堂上发表错误言论的事,几天来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争论,争论的焦点不是宋庚一,而是所谓的“告密”,一些人将举报宋庚一的行为定名为“告密”,并对此发起猛烈的攻击,据说当事学生已经遭遇到了严重的网暴,而支持举报学生的一方则积极为之辩护,由此形成了不可忽视的舆情风潮。

  其实,围绕着所谓“告密”要不要、该不该、对不对等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早在2015年毕福剑事件的时候,针对这个“告密”问题已经发生一场激烈的辩论(参阅笔者当年的文章《公开毕福剑的视频能算告密吗》、《不让再炒毕福剑风波,这是为了谁——评〈毕福剑风波再接着炒就变味了〉》)。到2019年的时候,围绕中国人民大学某教授《不告密是你们应坚守的人生底线》的讲演以及《××日报》一篇《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一文,拥护者同反对者再次大打出手,一时间闹得不亦乐乎(见笔者文章《炒作告密问题背后的逻辑值得关注》)。现如今又因为宋庚一事件把所谓“告密”问题再次炒得沸沸扬扬,令人感到这里面的“水”真的很深,事情实在并不简单,很有必要继续进行一点辨别剖析。

  首先,要进行概念分析,究竟什么是所谓的“告密”

  告密当然是一种行为,但这一行为的核心不是行动者本身,而在于有所谓“密”的存在,即所告之事具有秘密、隐秘与保密的性质,举凡具有这样性质的组织、活动、言论,需要针对特定的对象加以隐瞒,如果有谁将这些事情举报揭露到这个特定对象那里,则对于这些事情的从事者而言,就算遭遭遇到了“告密”,遂行这一行为者,也居理所当然地被定名为“告密者”矣。

  所以,“密”的属性是基本前提,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所谓的“告密”也就不复存在了。

  其次,要进行性质分析,即所谓“秘密”的性状与属性

  众所周知,从幼儿开始,男生女生都有自己的秘密,从小到大都是这样,这基本上属于个人秘密。一个小朋友到幼儿园老师那里去告另一个小朋友的个人秘密,就算是告密;个人秘密之外还有集体的秘密,比如银行、企业等,都有自己的内密,都不可泄露与不该泄露,如果有谁将其告诉给不该告诉的人或单位,这也算告密;在上述两种秘密之外,更高层面的就是政治、经济、军事等的秘密,这些秘密或者是国家的,或者是组织的,或者是某个意识形态阵线的,如果有谁将其告诉给对手、敌人,无疑也是货真价实的告密。

  上述几种告密性质完全不同,其作用与影响也大相径庭,完全不是一回事。因此,对于所谓的“告密”,切不可囫囵吞枣,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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