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利:长期流行的“市场自发治腐论”究竟错在了哪儿?
市场、权力与腐败
——兼评长期流行的“市场自发治腐论”
王传利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传统的治理腐败理论日益受到诸如寻租腐败论、现代化腐败论等西方腐败理论的挑战。从自由主义角度来看,腐败不是自由市场的产物,而是管制的产物,是权力导致腐败。自由主义的治腐论走向"市场自发治腐论",其思维方法和政策逻辑存在诸多缺陷,将权力与腐败的复杂关系简单化,否认人类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统一,否认社会秩序的自在性和自为性统一,否认人类治理腐败行动的能动性。现实中国治理腐败,应超越阿克顿命题,按照治理腐败的客观要求和执政党的性质、特点,采取不同于"市场自发治腐论"要求的执政党动员型反腐模式。
关键词:治理腐败;市场;权力;执政党动员型反腐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出现一时难以遏制的严重腐败现象,理论界流行过许多关于治理腐败的观点。人们频频就腐败与权力、腐败与政府、腐败与管制、腐败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发表看法,提出了治理腐败的种种思路,浸润着经济自由主义的“市场自发治腐论”应改革的市场取向之运而盛行于世。不少学者因过度崇拜市场力量而排斥权力介入社会经济领域,认为腐败产生于权力对社会经济自发秩序的干预,而市场机制具有自动、自然、自发的遏制腐败的功效。他们认为,只要引进市场机制,自然就遏制了腐败,甚至提出改革的“泛市场化”观点,意指在传统的非市场领域(也就是在政治领域)也要大力推行市场化改革的观点,实现所谓的“有效治理”或“善治”以克服腐败。就中国改革开放的这几十年来看,“市场自发治腐论”已经相当深刻地影响了社会公众和决策部门对腐败形成原因及其治理方略的看法。我们要问:市场机制具有遏制腐败的奇效吗?腐败根源于权力吗?如何理解“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一论断?如何看待“市场自发治腐论”的理论基础?中国要不要建立强有力的治理腐败的机制?这些都是理论界需要回答的问题。本文将分析“市场自发治腐论”的现实困境及其在思维方法和秩序观念上的理论基础,提出建立强有力的治理腐败模式的必要性。
一、“市场自发治腐论”及其困境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传统的治理腐败理论——注重分析党外消极腐朽阶级的思想对党员干部的“外部思想侵蚀说”,故而将加强思想教育当作治腐防腐方略的首选——日益受到诸如寻租腐败论、现代化腐败论等西方腐败理论的挑战。尽管这些挑战性理论各自的着眼点有明显的差异,但理论主旨存在着显著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在处理政府、国家、社会与个体行为的关系时,一致反对政党、国家和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和个人行动的干预。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Krueger)、布坎南(Buchanan)提出的寻租腐败理论,直接否定政府干预,认为政府的干预和管制导致了腐败。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Huntington)提出现代化导致腐败的观点,认为“现代化意味着政府权威的扩张和受政府管理的活动的增多”,赞同“腐化随政治集权化和政府职能的增多而与日俱增”的论点。挑战派由权力致腐论走向排斥国家权力干预、迷信市场天然地具有治理腐败功效的“市场自发治腐论”。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这些挑战性理论契合了中国以削弱计划手段和管制力量为目标的改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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