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光:为什么计划和市场都不能迷信?
要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始终保持正轨,就要把计划与市场两者的优点和长处都发挥出来。计划的长处就是能在全社会范围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人力,干几件大事,并且可以调节收入分配,保持社会公正。市场的长处就是能够通过竞争和优胜劣汰的机制,来促进技术和管理的进步,实现产需衔接。把这两方面的长处都发挥出来,这是从理论上讲计划与市场两者结合的好处。但是在实践中,两者往往结合得不好,不是把两者的优点和长处结合起来,而是把两者的缺陷和短处结合在一起了;或者我们主观上是要把计划和市场很好地结合起来,实际经济生活中却出现了既无计划,或者有计划而贯彻执行不下去;又无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根本运转不起来。所以,在讨论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问题的时候,我提出两条意见,一条是我们要坚持计划经济,但不要迷信计划;另一条是我们要推进市场导向的改革,但不能迷信市场。总之,要破除两种迷信。首先讲讲不要迷信市场。
所谓市场调节,就是亚当·斯密说的“看不见的手”在调节,价值规律在自发调节。我们应当重视价值规律,但不要认为价值规律自己能够把一切事情弄好,我们就把一切事情让给价值规律自行去调节。我想,有这么几件事是不能完全交给价值规律去管的。第一,经济总量的平衡。如果这件事完全让市场和价值规律自发去管,结果只能是来回的周期振动和频发的经济危机。第二,大的经济结构的调整。我们希望在一个较短的历史时期内,比如说在10年、20年、30年内以比较小的代价,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现代化、高度化。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自发途径,不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但这将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要经过多次大的反复、危机,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我们等不起这么长时间的拖延,也花不起那么沉重的代价。第三,公平竞争问题。认为市场能够保证完全竞争,不过是一种神话,即使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也不可能。市场的规律是大鱼吃小鱼,必然引向垄断和不公平竞争。针对这种情况,连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也制定反垄断法、保护公平竞争法,等等。第四,有关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以及经济学上讲的“外部不经济”的问题。对这一类问题的处理,市场机制是无能的,甚至是有害的,如果完全听凭市场自发起作用,那就会带来危害社会利益,乃至子孙后代利益的后果。第五,公正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市场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市场只能实行等价交换和一定程度的平等竞争,这有利于促进效率提高。但是,市场自发的作用,必然带来社会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现在,在市场取向的改革过程中,这方面已经出现了某些苗头,引起社会的不安,影响人们的积极性。对此政府不能不注意,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种现象的恶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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