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刘瑞复:两种改革开放观的一场较量
改革开放的主体性和具体化的宪法限定
刘瑞复
最近,一个叫什么“×市场”的人发文,利用目前经济困难、美台猖獗之际,重弹市场啊、竞争啊西化老调,又拈来“高质量发展”词语点缀,鼓吹西化的“继续改革、继续开放”。有人诱导舆论,说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是“右转”的信号,“市场派”、“改革派”要重新登台。然而,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精通马列,崇尚法治,对西方那套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危害性了如指掌,因而西化主义的任何谋动都是不会如己所愿的。
我们说坚持改革开放,西化主义说继续“改革开放”。那么,怎么认识和识别两个根本对立的改革开放呢?
俗话说“好吃不如饺子”。饺子似乎成为了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象征。然而,任何饺子都不是无主的、抽象的。我们必须要问:这个饺子是什么人的?是什么馅的?就是说,这个饺子是富人的还是穷人的,是燕窝膏馅的还是白菜帮子馅的?回答这两个问题,只有还原名词术语的主体性和具体化才能做到。在马克思所揭示的物的人格化与人格的物化过程中,燕窝膏馅的饺子,是富人人格的物化,白菜帮子馅的饺子,是穷人人格的物化。同样地,富人是燕窝膏馅饺子的人格化,穷人是白菜帮子馅饺子的人格化。这就是人与物的双向对象化。
任何名词术语都是脱离了主体、具体而抽象出来的。我们在认识和使用名词术语的时候,一定要还原它的主体性和具体化。黑格尔在《小逻辑》里说,谁看见过力?谁都没有看见过力,人们看到的是力的表现,人们是通过力的表现来认识力的。同理,谁看见过改革开放?谁都没有看见过改革开放,人们看到的是改革开放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改革开放的表现来认识和识别改革开放的。
对照宪法的制约规定,看看宪法上的改革开放是什么样的改革开放,某些人那里的“改革开放”又是什么样的改革开放,对于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清除西化主义根深蒂固的影响,是必要的。
一、宪法中“改革开放”词语提出的前提
现行宪法采用“改革开放”词语只有一处,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表明了改革开放的宪法位置。这里,“改革开放”不是单独提出的,没有置于首要地位,也没有对改革开放另外设置条款。而且,改革开放是受到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道路制约的,摆脱这种制约的改革开放,不是宪法上的改革开放。
这样的提法告诉我们:
第一,改革开放是“三个坚持”下的改革开放,不是“一个坚持”的改革开放。抹杀或排斥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道路的改革开放,不是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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