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光伟| 由《资本论》启发的主体论:工资恶和工资镜
【作者按】这篇短文系“《资本论》的工资理论逻辑:基于价值形式的统治场论”一文的第五部分即结论部分,该文载《经济纵横》2023年第10期,第11-23页。原文照录如下。原题名:由《资本论》启发的“工资一般”:主体统治的知行合一原理。特别鸣谢资深责编杜磊的鼎力相助,在语言加工方面杜磊老师付出巨大的编辑劳动,使之以目前的可读形态和读者见面。
——文章合为时而著!生产关系的社会属性的判定标准:既包括经济范畴,也包括主体范畴,它强调的是主体范畴和经济范畴的性质同一。这样就避免了“唯经济”,尤其是把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隔离的普世价值认识。
——应认识到:资本工资是价值形式的具象研究,尤其是主体具象;工资论的探究对唯物史观原理阐发启发性非常大,推进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深化。须知单单是价值研究,只是提供剥削知识。工资形式的本质——主体统治,尚未得到很好的揭示!
——《资本论》所限定的讨论对象是处于资本关系中的工资形式。价值形式在《资本论》执行的是批判功能而非辩护功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形式依然有效,不过形式前提已有着不同,是以公有制为服务对象,以发展生产力和服务人民利益为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定能够,也一定能够内在克服与扬弃资本的社会属性,使其经济属性为公有制的社会生产形式所利用。
——工资的解放以劳动的解放为迂回条件。这是一条漫漫长路,漫漫求索通向共产主义的长路。我们在当前必须注意以经济关系名义进行的阶级斗争。当前紧迫性的一个任务,就在于反经济形式的普世价值语言的滥用。中国古代和社会主义社会必与之不同,应切实走出思维、语言之普世价值,寻找新时代的工资研究的学术范畴。
(一)
在鲍德里亚看来,交换的发展造成生产概念的功能丧失,即所谓“生产镜”。但鲍德里亚没有看到,只是资本的原因,价值形式才得以建构统治场。物质生产孕育“资本恶”,进一步酝酿“工资恶”。因此,不是“生产镜”,而是由买卖关系所集成的价值形式幻象下两极分化的社会事实,迫使“整个‘工业’生产都处于交换之中(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直至引发交换发展的最高峰,“甚至人们认为不能出让的东西,如德行、爱情、知识、良心等,都成了买卖的对象。这是一个‘普遍贿赂、普遍买卖’的时期,‘是一切精神的或物质的东西都变成交换价值并到市场上去寻找最符合它的真正价值的评价的时期’。”【注:鲍德里亚.生产之镜.仰海峰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P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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