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的平静与惨烈:中国农民(工)的养老危机再讨论


  题按:今天是重阳节,全网却都在议论莆田杀人案。关于这个案子嫌疑人此前在微博的帖子与当地自查的阶段性结论视频各执一词,“子弹飞一会儿”之后,真相或许就会水落石出。即便按照暂时的自查结论——系宅基地翻建引发的农村邻里纠纷,而非所谓“村霸”、“涉黑”——这样的现象也是值得深思的,类似的纠纷的确在广大农村地区大量、普遍地发生着,而造成此种情形的真正根源,就在于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共同体的消亡、市场机制下的金钱关系造成了社会底层的撕裂与对立。

  本文标题借用了“人民食物主权论坛”在2015年的一篇文章的标题,所要讨论的农民(工)养老困境,同样跟农村集体经济的消亡息息相关。

  据统计,我国目前有超过一亿的空巢老人,所谓空巢老人一般指子女外出后独自留守的老人,以农村老人为主,多是子女常年在外打工。

  前几年,媒体关于空巢老人和老年农民自杀的报道比较多,关注也相对集中,问题的严重性不必多言。近两年关注少了,好像问题没那么严重了。有些地方在重阳节来临之际给空巢老人戴上电子手环,用大数据监控,以此“关爱”空巢老人:

  但正如毛主席的那句诗词所言,“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仅仅在重阳节关爱慰问一下,发一些礼品,问题无法从根源上得到解决的话,也就难言“得到解决”。

  笔者在网络的不显眼的角落还是搜到了近几天关于农村老人自杀的报道,不过都是关于怎么救助自杀老人的:

  这几则报道中关于老人自杀的原因,多是因为子女不在身边、家庭矛盾、疾病缠身……

  从2000年至今,中国的全社会自杀率在下降,但老年人的自杀率却在上升,而且农村地区的老人自杀率率大大高于城市地区;老人自杀率已经升至全球第三,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5倍;某些农村地区50岁以后自杀率超过300/10万人,80岁后高达600/10万人,甚至超过了自杀率最高的韩国(100/10万人)。

  人类学家景军称:2012年,75岁以上的中国老人自杀率已经达到了40/10万

  十几年前,武汉大学的刘燕舞教授花了六年时间走访了中国11个省份的40多个村庄,发现老人自杀的现象“已经严重到触目惊心的地步”,有些地方老年人甚至没有“正常死亡”的;而武汉大学的贺雪峰教授在京山农村调查期间,发现村上发生的三例老人死亡全为自杀;2013年,媒体曾报道,湖南益阳桃江“10位老人接连自杀”,“只为不拖累子女、不受折磨”。

  刘燕舞教授用驻村400多天的调查数据,画出了一条“农村老年人自杀率”的曲线:从1990年开始,中国农村老年人自杀率大幅上升,并保持在高位。刘燕舞调研总结:农村老人自杀最主要的原因是生存困难,其次是摆脱疾病的痛苦,两者合计占直接死因的60%。

  据《半月谈》杂志此前的调查,子女外出务工无法承担赡养责任,“老而自养”高龄务农农民目前并不在少数,最怕生病没人管、没钱治。

  随着农村大量劳动力外流,80年代以后重新苏醒的“养儿防老”传统,其作用已经受到严重冲击;而市场经济的养老院“社会化养老模式”的经济负担根本不是农民阶层可以承担得起的。

  3亿农民工在为市场繁荣“贡献”了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同时,在其自身已经不堪重负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负担面前,根本没有多少富余时间和经济能力去赡养老人,所谓的代际分工和半工半农已经不能应对当前中国农村养老问题,更不能指望这一模式能够应对返乡农民工未来的养老问题。

  在应对中国农民养老危机问题上,刘燕舞、贺雪峰、李昌平各自提出了“新集体主义”方案。刘燕舞、贺雪峰的方案是通过“半市场化、半国家化”的居家养老,来缓解当前农村的养老和医疗矛盾,贺雪峰在湖北洪湖、荆门等地,陆续发起、成立了4个老年人协会,组织农村老人集体互助养老。李昌平则是通过他的“农村内置金融”模式,筹办“养老资金互助社”,探索农村留守老人养老的解决途径:

  毋庸讳言,这几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探索和实践,无一例外是在借鉴毛泽东时代人民公社养老制度的历史经验。

  毛主席在青年时代的革命实践中就开始注重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农民养老问题,把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建立工农联盟、发展红军部队乃至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毛主席曾深入分析了红军为什么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能够得到发展:“大数量地动员群众去当红军,依靠于:……充分地优待红军家属……”做好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老年农民的保障工作是“使群众欢喜去并安心留在红军部队的一个根本工作”。1934年毛主席在指导《乡苏怎样工作》中特别强调:“互助社的工作是优待红属,社员互助与帮助孤老”。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主席就开始着手通过变革整个的社会制度来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毛主席讲道,“这本书在谈到物质利益的时候,不少地方只讲个人的消费,不讲社会的消费……。这是一种片面性。……社会主义社会,不搞社会集体福利事业还成什么社会主义?”

  1956年6月30日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中明确规定:“农业合作社对缺乏劳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在生产和生活上给以适当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生养死葬都有依靠。”

  新中国的农业生产合作运动,不仅增加了生产总量,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而且使那些缺少劳动力、生产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的社员有了养老的依靠,广大人民公社纷纷建立起来了全免费的农民养老院,到70年代基本实现了至少“一社一院”。

  养老院的建设和运行经费采取“公社给筹一部分,县民政局给拨一部分”的方式,“公社给筹”部分一般由个生产队的公益金提留出来;而老年农民参加养老院则采取的是“自愿进院、自愿出院”的方式,仍然有相当一部分老年社员更愿意“居家养老”,“五保”老人却得到了充分的赡养保障。

  北京市郊某人民公社敬老院

  河北省徐水县遂城人民公社的养老院

  1965年毛主席又发出了著名的“六·二六”指示,要求各地逐步把人力、物力、财力的重点放到农村去。针对当时中国医疗队伍小、农民特别是老年农民看病不方便的实际,毛主席在报告中指出:“大力为农村培养医药卫生人员。……不脱产卫生员”。几百万“赤脚医生”身背药箱,头戴草帽,为农民防病治病,从根本上改善了当时农村缺医少药的面貌,解决了体弱多病的农村老人看病问题,使得毛泽东时代的人均寿命大幅上升。

  80年代人民公社解散以后,绝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养老院也纷纷关闭,“赤脚医生”制度消亡,封建社会“养儿防老”的观点也重新在农村地区复活,并由此造成重男轻女、新生儿男女比例失衡等等一系列问题;农村家庭矛盾、邻里矛盾日益突出,伴随着90年代打工经济的全面兴起,农村老人自杀的现象也开始越来越普遍……

  对于刘燕舞等人提出的“半市场化、半国家化”的“新集体主义”养老方案能否普遍有效实施,笔者是抱着很大的怀疑的。人民公社时期的公社养老院毕竟有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支撑,政府财政补贴作为补充;在农村集体经济彻底消亡的今天,这样的“新集体主义”只能依赖于地方的财政补贴。在“土地财政”几乎走到山穷水尽、地方政府债务高企的情况下,特别是在未来三亿农民工陆续返乡之后,这样的补贴模式能够维持吗?

  不仅仅是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城镇地区的养老问题同样存在很大隐患。

  毛泽东时代的城镇地区职工采取的是公有制企业缴存养老金的方式,基本实现了城镇职工的免费养老。随着市场经济确立,私营经济比重逐渐升高,我国从1993年开始实行养老金统筹,建立个人账户,与个人的工资收入直接挂钩。

  在贫富分化日益加剧、老龄化、通货膨胀等等因素影响下,养老金账户“空账”的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2015年中国养老金空账规模已经达到4.7万亿,2017年养老金财政补贴总额超过8000亿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20年11月的报告称,未来5-10年,中国预计有8-10万亿元养老金缺口;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和养老金账户研究》报告则预计,2050年养老金账户缺口将达43万亿。

  显然,无论是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劳动者阶层的养老问题,还是莆田刚刚发生的悲剧,都在强烈地说明,我们需要一套社会主义的整体解决方案,而毛泽东时代的历史经验无疑是值得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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