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
毛主席提出:“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并把这一方针列为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农业是粮食生产的唯一部门,也是生产其他生活资料的主要部门,农业生产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如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科学文化等等部门赖以独立化和发展的基础。人类要生存,粮食是必不可少,马克思说:“一切劳动首先是并且原来也是把食物的占有和生产作为目的”。在什么条件下其他部门才能生产和发展?只有在农业所生产的食物不仅满足农业人口本身的需要而且还有剩余,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从农业生产中腾出一部分人,从事其他生产活动;同时在这个基础上,脱离农业的人口才能有吃的,才能从事其他事业的生产或活动。马克思指出:“从事加工工业等等而完全脱离农业的工人(斯图亚特称之为自由人手)的数目,取决于农业劳动者所生产的超过自己消费的农产品的数量。社会用来生产小麦和牲畜等等所需要的时间愈少,用来进行其他的生产——物质和精神的生产时间就愈多”。农业发展了,就能够为轻工业提供大量的原料,以促进轻工业的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发展,就能够生产出大量的农副产品和轻工业产品,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为建立强大的重工业积累更多的资金。毛主席指出:“重工业要以农业为重要市场这一点,目前还没有使人看得很清楚。但是随着农业的技术改革逐步发展,农业的日益现代化,为农业服务的机械、肥料、水利建设、电力建设、运输建设、民用燃料、民用建筑材料等等将日益增多,重工业以农业为市场的情况,将会易于为人们所理解”。社会主义农业机械化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将使我国的农业和工业在新的技术基础上更加迅速地发展,更加有力地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迅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