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文献随笔:谈一谈小生产(三)
一、小生产是什么?
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之中,什么是小生产呢?小生产是“以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比如“自耕农和手工业主所经营的,都是小生产的经济”。“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小生产在价值规律的支配下,如任其自发发展,会引起贫富两极分化,大部分人走向破产和遭到剥夺,成为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无产者,而小部分人则上升为资产阶级”。
但是我认为,小生产是相对而言的。如果放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里考察呢?我们发现小生产也可以是一些集体。农民们把个体生产变成了集体生产,那么这些集体是怎么样子的呢?安徽一个集体、浙江一个集体、青海一个集体,根据一项数据来看“在1955年7月,全国有67万个合作社”“人民公社是24000个”。而在苏联,集体农庄则是21万户。
有的人可能会好奇,农业都集体化了,为什么还叫他小生产?如果以单位来看,的确是集体的,但是与全国一盘棋的计划经济呢?在1978年,国营经济可是占比全社会的77.6%。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集体经济与国营企业相比,的确是小生产。
再从人数上看,一个国企是上千人,而一个农业集体(人民公社是行政单位,无法计算,以苏联的集体农庄为例是500人)不过五百人——上千人与五百人相比,这不就是小生产吗?更何况计划经济体制下,每一个国企都是生产单位,农业集体自行决定生产,那就是全国几千万人与500人相比。
这不就是小生产的汪洋大海吗?
二、小生产的危险
小生产产生两极分化,不是个人分化,而是集体分化。集体的分化,与个人小生产的分化是完全相反的。一部分集体单位穷,一部分集体单位富,穷的集体就要产生分工,如果不抓阶级斗争,那么内部一些同志就有资本主义倾向,破坏集体,两极分化,导致一辈子富不起来;富的集体如果抓好政治教育,就要支持集体生产,就会产生共同富裕。故我国的包产到户,一直到80年代中期才完成,其手段是不断的利用行政命令,在全国推行。利用行政命令来人为的搞坏集体农业生产。
总的来说就是利用少部分人的穷,损害我们国家的百年大计、千年大计、万年大计!
农村基础的损坏,必然会影响城市,于是开启了扩大自主权的国企改革,最终通向市场经济。
毛主席说:“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种情况。”就是这个原因。
历史证明,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尽快的把农业集体的小生产纳入国家计划轨道之中,这样农村的小生产才能灭亡,资本主义才没有产生的可能。如果不尽快的把小生产纳入轨道之中,社会主义就有可能完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