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刘伟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与特征
在《今天为何需要政治经济学》(刘伟著,济南出版社2017年9月出版)一书中,刘伟先生在谈及“政治经济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问题时,谈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问题:
“我国经济改革的特殊性恰在于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基本制度,同时力图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设区别于其他的根本,也是改革最核心和艰难之处”(13页)
因此,要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首要的问题是要弄清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与特征。
因而刘伟先生又进一步谈到了公有制:
“事实上,公有制是作为私有制的否定而出现的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本质上是取消私有之间排他性所有权界限,要求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社会成员之间形成无差异的公平,不存在任何特权、不仅在形式上(机会上)而且在事实上(结果上)的平等,即马克思所说的未来社会(否定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的理想社会)的‘社会共同占有制’”(14页)。
在这里,刘伟先生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认识发生重大的偏差和不足!
首先,社会主义公有制它不同于任何其它一种公有制的是,它是无产阶级运动的产物,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正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因此,对资产所有者来说,它是消灭资产阶级、消除资产所有权从而消除产生资产所有方面差别的基础的必要手段。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第一个性质,就是消灭资产所有权的所有制形式;而社会主义所以要消灭资产阶级,消除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就是为了体现劳动者对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权利要求。劳动者当家做主是“谁劳动谁作主”,按劳分配是“谁劳动谁受益”。因此,劳动者的权利要求,也就是劳动所有权的要求。因而对劳动者而言,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综合起来讲,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就是消灭资产所有权、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
其次,社会主义公有制既然在事实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那么,劳动者就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区别是所有私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区别于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基本特点;与前面一个特点相适应,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同时也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因而,在公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们之间的差别表现为劳动方面的差别,从而反映这种差别并在分配上和管理上体现这种差别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起决定作用因素,因此,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什么产权或资产所有权。
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由于公有制本身的性质与特征,它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有制企业有着不同的利益主体和权利要求,而这种不同的利益主体和权利要求,决定了企业经济实体性质的不同。因此,如果我们不能明确地区分社会主义公有制相比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性质和特点,从而明确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利益主体和权利要求,也就不能真正掌握公有制企业的经济运动的性质与特征,自然也谈不上解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问题。
在学术界,产权经济学家,从产权角度看待社会主义公有制,由于其所站的立场和角度不对,因而虽然能够分析出公有制的特点,但却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点当成了缺点(例周其仁)。而许多政治经济学家在研究社会主义公有制时,脱离了无产阶级运动来看待公有制,脱离了社会主义革命的主体劳动者来看待公有制的性质,从而忽略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过程中隐含的劳动者的利益要求,从而发生了认识上的偏差。
认识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特征,我们就会发现,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其它形式的公有制企业,本质上体现的也是个人利益,而不是通常我们所理解的它所体现的是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同样是体现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体现的是劳动者的个人利益;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体现的是资产者个人利益;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体现的是全体员工的个人利益,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体现的是资本家或少数股东的个人利益;社会主义公有制体现的是劳动者满足消费需要的利益要求;资本主义私有制满足的是资产者资产增殖的利益要求,即前者以人为中心,后者以物为中心。
明确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特征,我们就应该从劳动所有方面来考察公有制企业,而不是从资产所有方面来考察公有制企业。从资产所有方面来考察公有制企业,例国有企业,它是不可能独立的,要让它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存在,千难万难;而从劳动所有方面来考察,每个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都是独立的,完全可以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并不会存在什么“艰难之处”。
也就是说,一旦我们真正弄清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与特征,所谓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一切难题都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