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讲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
近日,浏览价值中国网时,读到了卫祥云先生的短文《关于资产所有权概念及其应用研究的意义》。
在这篇短文中,卫祥云先生回顾了改开以来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发生的变化,认为“对资产所有权概念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研究就非常重要、意义重大了”,并进一步指出“我们必须理清资产所有权的一些概念”,文章例举了“全民所有财产”、“共有财产”、“私有财产”、“法人财产”等概念。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社会主义的生产主体是劳动所有者,而不是资产所有者,社会主义要讲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什么资产所有权。因此,作为当代中国学者或经济学家,应该关注和研究的应该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
卫祥云先生在短文的开关就明确指出,“我们国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那么这“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有什么样的本质区别呢?
在170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共产主义”就是指消灭了私有制,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一一即社会主义社会。
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与资产阶级社会的根本区别在于“活的劳动”与“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相互关系:
“活的劳动”即生产劳动,其主体是劳动者,“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即生产资料,其主体是资产所有者;资产阶级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即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在资产阶级社会里,劳动者作为劳动力所有者,他只是满足资产所有者使资产不断增殖的工具和手段;而共产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则相反,生产资料只是满足劳动者作为劳动者消费需要的工具与手段。
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主体是资产所有者,因此,资产阶级社会从经济上说,也就是满足资产所有者利益要求一一资产所有权的社会;相反,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主体是劳动所有者,因此,社会主义社会从经济上说,也就是满足劳动所有者利益要求一一劳动所有权的社会。
我们常说,“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社会主义要实现按劳分配”。这“劳动者当家作主”是什么权利?难道不就是“谁劳动谁管理”的劳动管理权吗?这“按劳分配”的内涵难道不就是“谁劳动谁所有”的劳动分配权吗?一句话,社会主义讲的劳动所有权,而不是什么资产所有权!
杨白劳为什么要伸冤?黄世仁为什么要被打倒?无产阶级为什么要进行革命?劳动者为什么要联合起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因为在最广大的劳动者看来,社会财富是全体劳动者创造的,而封建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是一种维护财产权利的制度,是一种保障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者获取和剥夺劳动者劳动成果的权利的制度,即剥削制度。资本主义所以不合理,就因为资本主义维护的是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一一资产所有权,而从根本上妨碍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的满足;社会主义所以会产生,社会主义所以能由理想变为现实,就因为她适合了劳动者争取和实现劳动所有权的需要。
毛泽东说过:“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存原因,或者叫做根据”(《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09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方式都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构成的,区别在于其结合的方式不同: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劳动力的商品化,生产资料所有者成为了当然的生产主体,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过程也必然成为满足资产所有者利益要求的过程,成为满足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过程;相反,社会主义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从而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劳动者成为了唯一的生产主体,因此,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也必然成为满足劳动所有者利益要求的过程,成为满足劳动所有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过程。生产主体的区别,劳动所有者与资产所有者的区别也就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与资产阶级社会的根本区别,从而也构成了两个社会性质的区别。资产阶级社会所以是资产阶级社会,就因为它是一个由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并且不断满足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利益要求的社会;社会主义所以是社会主义社会,就因为它是一个由劳动者当家作主,并且不断满足劳动所有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社会。
从资产阶级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科学社会主义),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是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那么,为什么社会主义革命要消灭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呢?因为社会主义革命是体现广大劳动者利益要求的革命,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就需要消灭作为剥削者的资产所有者,就需要消除产生剥削权利一一资产所有权的基础一一私有制。而在事实上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也确实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而没有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所谓的资产所有权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意义;另一方面,由于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了社会生产的唯一的生产主体,于是,“让劳动者当家作主”和“实现按劳分配”,一句话,全面体现劳动者的利益要求一一劳动所有权,成为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最基本的利益要求。由此可见,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从资产阶级社会到社会主义发生的一个根本转变,就是社会生产主体的转变,即由资产所有者到劳动所有者的主体转变,相应的,其基本的权利要求也必然由资产所有权到劳动所有权的转变。
社会主义生产主体及其利益要求与资产阶级社会生产主体及其利益要求的区别,构成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区别,从而也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区别:即资本主义最基本的经济制度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制度;而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经济制度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长期以来,我们都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制度称之为基本经济制度,这实质是完全错误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不是表现在有没有生产资料公有制,或有多大比例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而在于有没有建立体现劳动所有者当家作主的基本制度,有没有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基本制度。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的各个社会都可以存在有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的公有制都不是社会主义,都没有实现社会主义,就因为这些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都不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些公有制都不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所有制形式。
社会主义生产主体及其利益要求的根本区别,不仅决定了两种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区别,同时也决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学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根本区别:
基于资产所有者的生产主体地位及其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资本主义本质特征,西方经济学的出发点是“经济人”,而“经济人”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这实质上不过是资本家基本特征的抽象表述),其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是围绕利润最大化的成本节约、制度安排等规律的研究与探讨,因此,西方经济学本质上是一种产权经济学,即研究如何实现或体现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科学;同样,基于劳动所有者的主体地位及其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出发点就不再是“经济人”,而是“劳动人”,而“劳动人”追求的则是“消费最大化”,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内容也必然是围绕消费最大化的成本节约、制度安排等规律的研究与探讨,因此,社会主义经济学本质上是一种劳权经济学,即研究如何实现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科学。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在这里,两位导师早在170年之前,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通过革命来消灭资产阶级社会,建立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社会,而且强调了与旧观念决裂的重要性。从资产所有者到劳动所有者主体地位的转变,从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到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转变,从产权经济学到劳权经济学的转变,这是社会主义革命过程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我们能够随着时代的变革而真正能够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但是,从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过程来说,首先是苏联人没有能够从传统的产权观念中解放出来,没有在经济上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从“国有国营,官办官管”、“盈利归国家,职工拿工资”的国营企业模式我们知道,苏联人在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没有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而是建立了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谁所有谁经营”体现的是资产所有权在管理方面的权利要求)、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谁所有所受益”体现的是资产所有权在分配方面的权利要求)的基本制度。所谓的“苏联模式”不过是苏联人陷入产权误区形成的错误模式(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这种模式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客观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消除了产权赖以生存的基础,从而排除了单个企业成为资产实体的可能性;而这种模式的基本制度却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适合企业作为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制度;因而这种模式本身是相互矛盾,这种矛盾必然导致公有制企业效率不佳,从而使公有制经济走向衰落。庞大的苏联为什么会走向灭亡?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因为产权制度的建立从经济上否定了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应有地位,妨碍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满足,从而挖掉了共产党执政的基础,使苏联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群众基础,离开了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要求的满足,缺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支撑,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或迟或早,都会倒塌的。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原载其个人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