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模式并不是马克思预想的社会主义


  近期,在人大经济论坛浏览时,看到了《传统马克思主义面临巨大挑战》(http://bbs.pinggu.org/thread-4804403-1-1.html)一文。文章认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理论是完整系统的科学理论。但是,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所有马克思主义者从未发现,这一理论事实上包含着两种完全不同的对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设想”,这一观点很有新意,值得重视。

  但是,作者还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有两个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第一,为什么按马克思设想建立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全面走向了失败?第二,社会主义怎么能与市场经济结合”。作者认为苏联模式就是按照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模式,即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模式。

  对此,我想说的是,苏联模式的确是一种计划经济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并不是马克思预想的社会主义模式。

  第一,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虽然也是一种计划经济,但是这是建立在按劳分配规律作用基础上的计划经济,而苏联模式并没有实现按劳分配,即苏联模式是一种没有按劳分配规律作用的计划经济模式。

  在《资本论》第一章的第四部分,马克思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时谈到了劳动时间的双重作用,他说“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资本论》第一卷第95-96页(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 人民出版社1976年3月出版)。从这里我们看到,马克思设想的、建立在公有制上的计划经济,是实现了按劳分配基础上的计划经济,这种计划经济,一方面要受到社会需求的调节,另一方面又要受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作用,她是具有客观经济规律作用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与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有本质的区别。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都把苏联模式当作是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模式,其实苏联模式仅仅只是一种公有制模式,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模式,因为它没有实现按劳分配。改革前的“国有国营的、职工拿工资、盈利归国家”的国营企业就是最典型的苏联模式,这种模式虽然生产资料是国家所有的,但是,由于引用了西方产权企业制度,引用了工资制度,事实上没有实现按劳分配。没有按劳分配,自然也就谈不上按劳分配规律的作用,而没有按劳分配规律的作用,这种计划经济就不会有内在的动力机制,其缺乏活力并最终失败是必然的。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只要是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似乎就是社会主义经济,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事实上都是存在有公有制的,但是这种公有制并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经济,这是因为这些公有制经济不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不仅需要公有制,同时还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现按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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