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赚钱养家和赚钱养资本家的个人所有制的区别
今日在红歌会网上读到陈亮同志《劳动者个人对生产资料和劳动权的占有问题》(2024-10-08 16:43:35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陈亮)一文。文章开头谈到:“最近,钟建民同志为了证明‘公有制的重点就是劳动的个人所有制’,一连发了数篇文章。这些文章反复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公有制企业中,劳动者个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同等的、非独立的,因而是不完整的。而劳动者个人对劳动权的占有,则是独立的、完整的。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生产中已失去意义,公有制的重点或本质就应该是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从引言看,陈亮同志对我的一些观点可能存在着误解,因而在这里我想作几点说明:
一,我的基本观点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点是个人所有制,而不是公有制的重点是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
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给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特征:
第一,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第二,是在协作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
第三,是重新立个人所有制。
在这里告诉我们,1,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不是重新恢复封建社会的小私有制形式;2,社会主义所有制一种个人所有制;3,社会生产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既然社会主义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那这里的个人所有制,就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生产资料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因此。说到所有制时,自然既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也有生产劳动的所有制。马克思既然说的是土地和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那么这个个人所有制必然是生产劳动投入的个人所有制。
二,在社会主义所有制中,虽然重点是劳动投入的个人所有制。但并不等于公有制已经没有意义。因为公有制的实现是体现劳动投入个人所有制的必要前提。
我在多篇文章中都谈到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对劳动者的意义在于它的实现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了产权赖以存在的基础。一个企业能不能确立劳动者为生产主体,能不能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能不能实现按劳分配,关键是要看这个企业有没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建立劳权制度。一个企业只有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事实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那么,劳动者才可能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一个企业只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成员之间才不再有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产权失去意义,企业才有可能体现劳动所有权。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对于劳动者的意义来说,就是它的实现事实上是消去了资产者的主体地位,从而为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为劳动所有权的体现提供了必要前提。在这里说的是公有制企业的员工之间的关系主要不是产权关系,而是劳权关系,或者说大家都是凭劳动多少说话,而不是凭资产多少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