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生:毛主席的继续革命理论不符合马列主义吗?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对他老人家的最好纪念就是继承他的理论和遗愿。毛泽东思想的内容极其丰富。1981年的《决议》中把毛泽东思想主要概括为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这三大内容确实极其重要。但笔者认为还有更为重要的内容,这就是毛主席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简称继续革命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说,毛泽东思想在前三点基础上,还应加上继续革命理论。且继续革命理论是毛泽东思想最杰出、最闪光、最精华的内容。
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也称之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其最初在1964年《九评》中概括为十五点内容,后在1967年11月6日两报一刊社论中简化为六个基本要点即:一是要用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认识和观察社会主义社会。二是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三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阶级斗争本质上依然是政权问题。四是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必然反映到党内来,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五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最重要的实践活动就是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用大民主的方法,自下而上地放手发动群众。六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思想领域的根本纲领是“斗私批修”。1968年以后毛泽东的许多重要谈话特别是1974年底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谈话、1975年8月关于《水浒》的评论、同年10月至1976年1月关于阶级斗争为纲和教育革命等问题的有关论述都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上述基本内容。
毛泽东这一理论在1981年党的某次中央全会通过的有关《决议》中遭到彻底否定。《决议》说,毛泽东的这些“主要论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这些论点对当时我国阶级形势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这些论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规定,必须把它们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据笔者了解,我们党内除少数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根本否定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的丰功伟绩之外,大多数同志还是充分肯定毛泽东对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做出的突出贡献,主张继续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但确实有相当多的人固守于这个《决议》的基本观点,把继续革命理论看作是毛泽东晚年的最大错误,竭力主张把这一理论从毛泽东思想中排斥出去,同时根本否定这一理论指导下的文革实践。这是笔者坚决反对的。笔者认为,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恰恰是毛泽东思想中最闪光、最精华、最杰出的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最伟大的结晶产物,也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世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最突出的贡献。不仅不应该排斥出去,而且更应该自觉主动运用继续革命理论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否定这一理论,就把毛泽东思想中最闪光、最精华、最杰出的内容否定掉,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30周年之际,笔者准备写几篇谈论毛主席继续革命理论的的文章。第一篇文章就是专门谈谈毛主席继续革命理论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依据,也是驳斥那种认为毛主席的继续革命理论是“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荒谬观点。
一、对立统一规律原理
继续革命理论的第一条内容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它既是继续革命理论的内容,也是继续革命理论的最主要的哲学依据。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早在他们的著作中已经指出,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的极其重要的地位作用,而且他们熟练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社会现实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做出了两个“必然”、“两个决裂”等一系列的科学结论。列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后,拿出相当大时间、精力研究黑格尔的辩证法,继续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继承工作。他研究的最主要成果集中体现在“辩证法十六要素”和“谈谈辩证法”两篇短文中。主要有两个突出贡献:一是进一步揭示唯物论与辩证法的内在联系。他在“辩证法十六要素”第一要素中就指出辩证法的研究目的就是“考察的客观性(不是实例,不是枝节之论,而是自在之物本身)”(《列宁全集》第5S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0页)。也就是运用辩证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完整、客观地反映和把握客观事物本身。二是指出了全部辩证法内容的核心。他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同上,第192页)毛泽东正是沿着列宁的这一基本思路,撰写了他最著名的哲学著作之一《矛盾论》,对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做了全面系统的阐发,同时指出,绝对相对、共性个性的关系是矛盾问题的精髓。毛泽东自觉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和方法分析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特点、过程和战略、策略的一系列重大社会现实问题。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一样是自觉和熟练运用对立统一规律的典范和楷模。没有毛泽东这一思想方法,也就没有毛泽东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没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毛泽东杰出的军事理论思想,更不会有毛泽东思想的产生。那么中国革命即将取得胜利或者取得胜利之后,是否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矛盾?存在什么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什么?也就是说,还要不要继续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社会主义的现实问题?应该说,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就在运用这一规律认识共产党人夺取政权之后的新的矛盾特征。如他讲的,不拿枪的敌人仍然存在、糖衣炮弹、干部的腐化变质问题、两个“务必”思想等都是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矛盾思想分析认识的结果。尤其是毛泽东1957年所写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书中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思想、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及其转化思想更是毛泽东运用对立统一规律的闪光点和精华。同时,根据事物发展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现实性与可能性的统一等思想,那么社会主义作为新的社会制度就一定有曲折性,一定有倒退和复辟的可能性,一定会从有个别党员干部的腐化变质可能发展为全局性的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现象。同时,根据矛盾规律的内外因原理,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和被推翻的统治阶级复辟的希望总会通过寻找党内代理人的方法实现他们的目的。毛泽东还深化了对立统一规律。并简化为“一分为二”思想。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的重要的哲学依据之一就是对立统一规律规律。也正是科学地应用对立统一规律和一分为二思想分析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够做到对社会主义社会观察的客观性,即实事求是地认识社会主义。怎么能够说,继续革命理论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呢?而否认社会主义时期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否认存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否认社会主义存在倒退和复辟的危险性,否认社会主义时期最危险的敌人来自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思想恰恰是背离了对立统一规律,也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也就是背离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需要在这里指出,《决议》中也举出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思想的误解和教条主义的表现:一是马克思的“资产阶级权利”思想。我们知道,马克思这一思想是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提出的。在提出这一概念之前,马克思着重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在经济、政治、道德等多方面存在旧社会痕迹。为了论证这一观点,马克思举出社会主义社会的按劳分配原则和商品交换原则。马克思首先是肯定这两个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的,但马克思紧接着给其定性为“资产阶级”性质的权利,“这个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总还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然后马克思说明了理由即这种权利按劳动为尺度衡量不同的人是平等的,但“对于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就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来说,“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马克思说,这在社会主义阶段确实是一种弊病,但它“确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305页)由此看来,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权利”是采取即肯定又否定的辩证态度的。毛泽东也正是以对立统一思想理解马克思这个思想的。他从来都肯定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和商品交换原则的积极作用的。他在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学教程》一书中的大量批注证明了这一点。但马克思既然指出这种原则、权利的资产阶级性质,是旧社会的痕迹、是弊病,那么它一定会对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人们的思想意识产生消极的作用,而这种消极作用在毛泽东看来,就是复辟资本主义的土壤。但毛泽东并没有主张彻底铲除这种土壤,而是对其弊端予以限制。他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书的摘录中证明了这一点。这怎么能够指责毛泽东误解马克思的思想和采取教条主义呢。反过来说,改革开放初期,以社会主义时期按劳分配原则为依据,竭力夸大物质利益原则的不平等因素,否定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其后甚至用按资分配取代按劳分配中的平等原则,用市场经济取代商品经济,这岂止是对马克思思想的误解?而是彻头彻尾的对马克思思想的歪曲和背叛。二是关于列宁的“小生产方式每日每时产生资本主义”的论述。关于这一点,笔者中在下一篇谈论“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的历史和现实依据”中予以批驳。
二、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共产党宣言》第一章第一句话就是,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人类社会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不是根本消灭阶级斗争,而是用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取代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马克思正是运用阶级分析的科学方法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的特殊根源和特殊表现,做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等科学思想。正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切阶级斗争都要发展为巩固或夺取政权的政治斗争,而一切政治斗争归根结底都是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阶级之间的斗争。国家的本质就是阶级压迫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本质上是对大多数人民主对少数人专政的特殊的国家形式,其历史任务是最终消灭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在经济、政治、道德等方面还存在旧社会的痕迹,还会对新社会发生反作用。马克思说:“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462页)列宁对马克思这一基本理论做了更加详细深入的阐发。他认为,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整个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列宁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59页)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资产阶级由于自己被推翻而“凶猛十倍”。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苏维埃的职员中间也能产生极少的新的资产阶级,国际帝国主义“力图以最快的速度来扼杀我们”。这种状况不仅适用于所有制改造之前,也适用于改造之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就是消灭阶级的过程,就是反复辟斗争的时代。
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一基本思想,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早年读《共产党宣言》时主要就取了“阶级斗争”四个字。他1949年建国前最著名的一篇代表作就是《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正是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理论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了当代社会特别是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科学地做出了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在这个历史时期,始终存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土壤和可能性。历史上的阶级斗争最终都要通过夺取或巩固政权的政治斗争来解决。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阶级斗争也表现在经济领域、思想领域,但最终也要体现为政治斗争,一切复辟势力最终就是要夺取他们已经丧失了的政权。所以毛泽东特别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阶级斗争本质上依然是政权问题。仍然需要在夺取政权的革命基础上继续革命、不断革命,夺取被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已经篡夺了的部分权力,使之重新回到无产阶级手中。社会主义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以及克服和制约旧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旧痕迹也是一个不断革命、继续革命的漫长的过程。《决议》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已经是无产阶级性质的政权,还要自己推翻自己,理论和逻辑都讲不通。同时他们还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从来没有讲过“继续革命”。马克思的“不断革命思想”只是讲到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要转到社会主义革命。但这种“社会主义革命”只是讲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不是“阶级斗争为纲”。毛主席歪曲了马克思的“不断革命”思想,所以是错误的。这种论调是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斗争本质仍然是政权思想的典型的歪曲。正是因为继续革命理论的最重要的理论依据之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所以毛泽东认为,我们党内相当多的人并真正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一基本理论,因此就不真正懂得继续革命理论的要点。1974年12月,他在《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中指出:“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要写文章。……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要使全国知道。”(《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13页)转年2月,他又同意印发张、姚二人摘录的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有关论述,充分表明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高度重视。
作为81年那个《决议》最主要的主持者,也是竭力反对和否认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的最主要代表人物毕竟不同程度地也受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所以他晚年的一些论述,自觉不自觉地也承认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阶级斗争,存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改革观的对立,也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讲存在干部腐化堕落的可能性与现实性,也讲无产阶级专政,也讲帝国主义对中国搞和平演变,也讲“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0页)这实际上还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分析认识问题,虽然他的表述不如毛泽东那样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就出在共产党内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认为他选的两个接班人的最主要问题就是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所以他拿掉了他们的权力。当然,他虽然也在引用马克思主义有关论述,但他并不真正理解和掌握这些理论。他在建国以后的整个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背离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之处比比皆是。1968年,他在写给中央的三万字的《自述》中说:“大量事实表明,在每个重要关节,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中,我不是站在无产阶级方面,而是站在资产阶级方面;不是站在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社会主义道路方面,而是站在资产阶级路线和资本主义道路方面。”他表示“永不翻案”,但在毛主席再一次给他机会时,他再一次重犯否定阶级斗争的错误。所以毛泽东1975年说:“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阶级斗争?什么‘三项指示为纲’,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86页)就是一针见血地揭露了他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错误态度和行为。他1992年南巡讲话中虽然也提到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但更多的内容却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尤其表现在市场经济问题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内一切背离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的错误倾向几乎同他的这一根本性错误都有直接间接的关系。既然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的重要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因此这一理论是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而根本否定继续革命理论恰恰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决议》武断认为,继续革命理论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结论绝对是错误的。
三、群众史观和社会主义民主理论
群众史观是唯物史观理论中极其重要内容,笔者多年对群众史观理论的研究中认为,这一理论是唯物史观两大基本支柱之一,使大对数人真正成为社会主人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之一。群众史观贯穿于毛泽东思想的全部内容中。《决议》在阐发毛泽东思想的三大基本内容中,就包括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史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哲学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本身就包括对人民群众实行最广泛的民主思想。继续革命理论的理论依据也包括群众史观和社会主义民主理论。集中体现在继续革命理论中的第五点内容即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实行“四大”的社会主义大民主思想。毛泽东这一思想其实在1945年同黄炎培谈话中关于历史周期律问题时就已经阐发,他认为,克服历史周期律的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对人民群众实行最广泛的民主。毛泽东在关于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存在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的思想提出之后,必然要思考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认为,任何社会都存在是与非、真理与谬论、善与恶、美与丑、前进与倒退的矛盾和斗争,也就是存在正义与邪恶的两大力量的对立和斗争。在阶级社会中,任何邪恶、丑陋、腐败、错误、倒退现象归根结底都是代表少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任何真理、正义、光明、进步都是代表大多数人民群众和进步阶级的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也是如此。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邪恶、丑陋、腐败、错误、倒退、复辟就是代表少数剥削阶级利益的,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那么在一个社会中,最终战胜邪恶、丑陋、腐败、错误、倒退、复辟现象必须有一种物质力量,这种力量在宗教神学中、在所谓社会“精英”、“英雄”人物身上是找不到的。唯物史观认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这种物质力量归根结底存在于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之中。社会主义从政治特征讲,本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但理论和宪法上承认是一回事,实践中能否真正做到又是一回事。由于种种原因,现实生活中打击和压制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人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毛泽东认为,只有给予人民以种种具体的权利,并具体落实,特别是给予人民群众真正的对各级权力者的批评、建议、监督、罢免权利,同时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论、思想指导他们的行为,把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正义力量发现、挖掘、调动、组织起来,才能真正形成事实上的巨大的物质力量,才能真正克服和战胜邪恶、丑陋、腐败、错误、倒退、复辟等社会现象。这实际是他延续了民主革命中“兵民是胜利之本”思想。1957的党内整风运动就是毛泽东希望依靠人民群众揭露我们党内官僚主义、骄傲自满等一系列错误思想和行为。当然由于右派分子借机攻击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而反右斗争中又造成扩大化,但毛泽东并没有改变紧紧依靠群众的指导思想。这也就是毛泽东为什么要倡导无产阶级“大民主”,采取四大形式,自下而上地发动群众,揭露社会生活特别是党内、各级领导者中包括中央领导中存在的一切阴暗面和腐朽、错误现象及其社会根源。 既然群众史观和社会主义民主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又一重要原理,由此怎么能够说明继续革命理论中的“大民主”思想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呢?
社会生活中有一种否定毛泽东“大民主”思想的观点,认为毛泽东的“大民主”思想不是“民主”。2009年《理论前沿》杂志第20期刊载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耀桐先生《“大民主”完全背离民主》一文。文中首先详细阐述了“民主”的含义,并由“民主”的含义引申出政治民主的四项基本规定,然后以这四项基本规定具体分析了毛泽东的“大民主”,由此得出“大民主”只是民主的表面现象,是冒牌“民主”,它“完全背离了民主,它根本不是民主,而是反民主。”按照形式逻辑三段论的推理规则,大小前提有一个是错误的,其结论必然是错误的。许耀桐先生评价毛泽东的“大民主”思想依据的大前提是资产阶级的抽象“民主”理论,这一理论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是错误的、荒谬的理论。以这种错误的理论为大前提,怎么能够科学地评价毛泽东的“大民主”思想呢?同时也表现出许耀桐先生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极端无知和资产阶级世界观、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大暴露。同时从另外的意义上说,许先生的这一命题也是正确的。“大民主”确实完全背离了资产阶级的抽象“民主”,它是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真正的民主。笔者2010年纪念毛泽东诞辰117周年之际,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即《论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中的“大民主”思想—兼评许耀桐先生<“大民主”完全背离民主>一文》,发表于有关网站上。
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也是马克思主义又一重要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主要著作中都有详细深入的阐发。因为在唯物史观看来,人类历史的发展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客观世界的发展,包括社会生产力、物质财富及各种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思想观念、文化的发展,一方面是人自身素质、能力的发展特别是主观世界的发展。《共产党宣言》所阐发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不仅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消灭私有制私有观念、消灭阶级和国家等社会的外在特征,而且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发展与外部世界的发展相辅相成。那种把社会发展单纯看作外部世界发展的观点是错误的。毛泽东作为一个杰出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不仅高度重视对外部世界的改造,也特别重视共产党人自身世界观、历史观、方法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改造发展。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活动中,特别是在井冈山时期为中国工农红军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塑造一支区别于历史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新型的人民军队。1942年开展的延安整风运动使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水平和基本素质得到了空前的提高。所有这些都是中国民主革命取得胜利的最重要的保障。民主革命取得胜利之后,还要不要重视人的发展?共产党人还要不要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毛泽东给予肯定的回答。突出表现在1949年他提出的两个“务必”思想。因为在毛泽东看来,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必然在革命队伍内部会出现脱离群众、居功自傲、贪图安逸、腐化堕落等现象。所以他一再告诫全党,拿枪的敌人被消灭之后,不拿枪的敌人依然存在,要警惕阶级敌人的糖衣炮弹,民主革命的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的第一步,今后的道路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因此“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8—1439页)毛泽东这里虽然只是两句话,但实质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发展的基本原理为理论依据,在巩固政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任务和条件下,继续把共产党人的自身建设提到巩固政权、防止党和国家变质变色的极其重要的问题。10年前,习近平同志曾到西柏坡参观访问,谈起毛泽东这一思想。他说:“全党同志要不断学习领会‘两个务必’的深邃思想,始终做到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实事求是,一心为民。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使我们的党永远不变质,我们的红色江山永远不变色。”
建国以后,特别是1957年反右派斗争和1963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毛泽东特别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广大知识分子的世界观改造问题。强调抵制和清除各种剥削阶级观念对干部、党员和知识分子的侵蚀和影响,强调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强调干部、党员、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年学生要学习政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改造世界观,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等一系列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有关论述。继续革命理论第六条内容就是具体阐发人的世界观改造问题,就是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因此,毛泽东的这一思想也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即人的发展理论为理论依据的。因此,怎么能够说“斗私批修”理论背离或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呢?
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依据还包括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实事求是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原理、两个必然、消灭私有制和两个决裂原理、共产党性质和根本宗旨等一系列原理。因篇幅所限,不再赘述。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