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的反腐经验:要给人民批评的自由


  反腐败斗争已经进行了几年,落马贪官不断刷新大众对贪官的认识。

  前一段时间被判处死刑的赖小民,号称有三个100,即“100套房,100个关系人,100个情人”,贪污十几个亿,简直比国民党还要坏。而最近曝光的大连厅官徐长元,竟然伙同他的家族敛财100多个亿,名下房产就有2700多套。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可见封建王朝的大老爷们同现在的某些贪官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了。

  在贪官污吏们贪得无厌大肆吸血的时候,神州大地却还有6亿人月收入不满1000元,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患寡而患不均,贪官污吏们不劳而获,是社会的寄生虫,他们吸取民脂民膏,终究会引起人民的反抗。

  所以说任由腐败发展下去,会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这也是历代封建王朝逃不过的历史周期律,所以必须得反腐。

  众所周知,一九四五年,毛泽东同志在回答黄炎培提出中国共产党如何跳出中国历代王朝兴亡的历史周期律时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的确如此,封建王朝的皇帝也是反对腐败的,但即便如乾隆爷这般英明的君主,还是在眼皮底下被和珅贪污了八亿两白银,嘉庆帝收十年税都没有这么多。

  没有群众监督,反腐就是逢场作戏。

  那么,毛主席是怎么发动群众来监督官员的呢?

  新中国成立之初,因为旧社会遗毒的影响和一部分干部的腐化堕落,腐败现象逐步增加。为了反对贪污腐败,1951年底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反” 运动,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问题,最著名的就是处决了两个大贪官刘青山和张子善。

  让人民看到毛主席带领的共产党是真心反腐,再大的官,损害了人民的利益,都要严惩不贷。

  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经验是建立人民监督制度,允许群众的公开批评。

  毛主席认为,公开批评比私下批评更有力量,更能显示党反腐的决心,更能加深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指出:我们的党已经领导者全国的政权,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位很容易危害广大人民的利益,而由于政权领导者的地位,领导者威信的提高,就容易产生骄傲情绪,,在党内党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为此中央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这一决定描述的事实是否存在,我们从当下的舆论场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例如有人在微信群吐槽社区书记为“草包书记”就被跨市拘捕,一个小小的社区书记的老虎屁股都摸不得,更不要说更高级的了,哈尔滨落马的电业局副局长李伟不就是喜欢人们喊他“万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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